堆政发〔2021〕51号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部门:
《堆沟港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已经政府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0日
堆沟港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促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申请接收
(一)邮政寄送。
申请人书面邮政寄送方式向镇政府或党政办提交的公开申请,由党政办工作人员签收、登记、批办。
(二)网上申请。
党政办安排专人登录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看网上申请,下载打印申请表格后报送,由党政办登记、批办。
(三)当面申请。
申请人到党政办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指导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并签名或盖章,复印留存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登记、批办。
(四)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向镇政府或党政办提交公开申请,由党政办工作人员登记、批办。
所有向镇政府或党政办提交的公开申请,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登记并报镇主要领导批办。党政办负责按程序办理等流程。
二、批办和办理
(一)领导批办。
所有申请应经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批。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开申请,按公文流转程序逐级报领导批办。特别重大紧急的公开申请,如主要领导因公外出,党政办应及时汇报、办理,办复时一并报告。
(二)办理流程。
向镇政府或党政办提交的公开申请由党政办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内容批办各条线科室办理。
1.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
2.需要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和相关单位协助办理的,根据领导批办意见,由各办站所负责分办。相关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党政办书面反馈拟答复意见,并附完整的附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重大复杂的申请公开事项,视情由镇主要领导或党政办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家会议研究,提出拟答复意见。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书面告之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公开镇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的,由各办站所提供。相关站所应在5个工作日内拟答复意见,并附完整的附件材料。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公开责任单位应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因征求第三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意见反馈时间的,应及时与党政办沟通,但反馈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三、申请答复
向镇政府或党政办提交的公开申请,由党政办接收并根据分工情况分办至办站所,由办站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给予拟答复意见。完成后由党政办报镇主要领导审定并履行签批程序。申请公开内容涉及多个条线的,明确一个牵头办站所,其他办站所将涉及事项的拟答复意见及附件材料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报牵头办站所汇总。牵头办站所负责汇总答复意见及附件材料,完成后报镇主要领导审阅,并履行签批程序。
敏感信息或重要信息公开报镇主要领导审定。
经批准后的答复意见由涉及办站所制文,党政办加盖公章后,按照申请人的指定形式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并留存相关送达凭证。
申请资料和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由党政办归档保存。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法人/其他组织 |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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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的内容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的用途 | ||||||||
获取信息方式:信函、电报、传真、 电子邮件、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摘录等 | 邮寄,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若申请,写明理由,并出示证明 | 否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