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县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75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不动产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薛晓清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洪 玥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树仁 副局长
邱 昊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 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朝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封士建 党组成员
王永峰 党组成员
于达静 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所,县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廖朝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不动产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日常工作。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