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部门、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及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园区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索 引 号: | 014310114/2021-00015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其他,通知 |
发布机构: |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7-28 |
文号: | 连化管发〔2021〕10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园区各部门、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及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园区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 | ||
文件下载: | 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