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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2X/2021-00061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科技、教育,教育,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10-28
文号: 灌教发〔2021〕7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

灌南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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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平安校园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效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为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达华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局长

副 组 长:陈能林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局工会主席

成      员:张  锐  于祥彤  姜红波  庄  健   廖德祥

邱德刚  高  卫  王加东  江  岑   赵秀玲 

李如喜  席文涛  别小静  孙家峰   宋煜杰

田象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由庄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各项具体事务。联系电话:051883220759。

四、工作内容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5.学校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6.校园欺凌行为;

7.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8.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9.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10.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五、工作举措
  
1.强化政治攻势。各学校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组织观看央视大型政论纪录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及时让广大师生了解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同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教师会议,提升教职工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形成全系统讲政治、讲正气的工作氛围。  

2.广泛宣传发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3.全面收集线索。各学校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及时上报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析核查后报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专班。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2.严格落实责任。各学校校长是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和平安校园管理结合起来,并安排专人负责,有效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责任。

  3.强化督查问责。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力、措施不硬、工作落后的学校,将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诫勉谈话等形式严厉严肃问责。


《灌南县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解读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news/show-33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