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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615/2021-00049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0-13
文号: 百政发〔2021〕2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镇各有关学校:为全面提高我镇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建立合理中考奖励制度,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经研究,制定《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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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政发〔2021〕26号关于印发《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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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

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镇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提高我镇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建立合理中考奖励制度,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经研究,制定《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

 

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

考核奖励办法

 

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教育兴镇,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对全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实施考核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奖励范围

百禄中学 小窑实验学校

二、考核内容和奖励标准

(一)教学质量考核:学校在教育局组织的综合评估中,以2020年度综合评估结果为基数,每进位一名,奖励学校2000元

(二)中考上线考核:2021年中考中,达到县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每达线1人按40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励;达到县三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每达线1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三)业务水平考核:教师在省市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获奖教师2000元和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获奖教师1000元和800元奖励。

(四)学生激励考核:2021年中考中,达到县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每达线1人按1000元标准给予学生家庭奖励;达到县三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每达线1人按500元标准给予学生家庭奖励。

三、发放办法和资金来源

(一)各学校所得奖金,由学校根据实际,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考核发放

(二)本办法中奖励所需经费由镇政府支付

   四、本办法由镇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