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
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镇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提高我镇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建立合理中考奖励制度,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经研究,制定《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
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百禄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
考核奖励办法
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教育兴镇,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对全镇2021年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实施考核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奖励范围
百禄中学 小窑实验学校
二、考核内容和奖励标准
(一)教学质量考核:学校在教育局组织的综合评估中,以2020年度综合评估结果为基数,每进位一名,奖励学校2000元。
(二)中考上线考核:在2021年中考中,达到县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每达线1人按40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励;达到县三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每达线1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三)业务水平考核:教师在省市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获奖教师2000元和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获奖教师1000元和800元奖励。
(四)学生激励考核:在2021年中考中,达到县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每达线1人按1000元标准给予学生家庭奖励;达到县三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每达线1人按500元标准给予学生家庭奖励。
三、发放办法和资金来源
(一)各学校所得奖金,由学校根据实际,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考核发放。
(二)本办法中奖励所需经费由镇政府支付。
四、本办法由镇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