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做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刻吸取“7·12”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出台该《实施方案》指导思想和依据是什么?
(一)指导思想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覆盖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的既有建筑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
(二)依据是什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43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排查范围
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
(二)排查重点
既有公共建筑,特别是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建筑等;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等;无项目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无(交)竣工验收的建筑;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房屋。
(三)排查内容
1.建筑基本情况。2.安全隐患情况。3.项目审批情况。
(四)排查要求
排查工作采取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和属地普查方式,由镇(园区)具体实施,落实到分区网格。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启动、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2月)。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1月—2024年6月)。
(三)常态化管理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