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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94/2021-0002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0-14
文号: 新委发〔2021〕3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新委发〔2021〕39号 关于成立新集镇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通知各村,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内部审计工作要求,推进新集镇审计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成立新集镇党委审计委员会(以…

关于成立新集镇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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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发〔202139

 

关于成立新集镇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内部审计工作要求,推进新集镇审计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成立新集镇党委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任:仇卫华    党委书记

副主任:李良亚   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开龙   党委副书记

 辉   纪委书记

马丽媛   组织委员

孙步喜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员:赵向阳  镇纪委副书记

        张佩利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李叶青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工作人员

        黄在金  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王桂春  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陈如国  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张佩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批准成立内部审计机构,确保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正常运行,维护单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审议内部审计制度,协调推进审计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审定年度审计计划,研究部署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听取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审计事项结果的汇报,研究审计问题的处理,监督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其他事项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是由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委员会主任要求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确定。

(二)审计委员会实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落实情况向委员会主任报告。

 

中共灌南县新集镇委员会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