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229号提案的答复
罗志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推我县产业升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一、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总体评价
近年来,我县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江苏省关于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科技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全县经济发展中作用越发突出,成效越发明显。
1、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全县拥有3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7家中小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11家;与此同时,高企质量不断提升,香如生物科技、地浦科技和润普食品三家企业成功在新三板上市。同时,加强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院士工作站1家,省级公共服务平台1家,研究生工作站2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家,技术转移中心1家。
2、全民创新热情不断高涨,产学研对接日益紧密。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加强校企、校地联系。近三年来,我县已经与天津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农业大学、江苏海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40余家高校建立起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引进省级双创人才8名,省级科技副总39名,在解决技术难题、人才引进、共建研发平台等领域开展合作,使得全县科技工作迈上新台阶。
3、科研经费投入持续增长,科技成果不断刷新。立足我县的食用菌、精细化工、板材等特色产业,以科技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近三年已争取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20余项,共向上争取资金3000余万元。省级重大成果转化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等计划类别实现零的突破。
4、政策支撑有力,科技成果转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我县出台了《灌南县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灌政发2019【24】号)。文件制定并完善了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得我县科技成果转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该项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部门一把手要带着学法、用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科技成果转化纳入政府负责人的任期目标责任制。
2、加强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科技项目后补助,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力度。依法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的功能,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渠道。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间试验环节的引导性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完善科技成果熟化机制。
3、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
4、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完善产学研利益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好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归属、股权分配等利益分配问题。尽快解决各类科研设施、研发平台、科学数据等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问题。
灌南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8日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