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是否公开〔公开〕
百政发〔2021〕58号 签发人:苗林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龚彦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百禄镇小窑街占道经营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我镇街道经营规范管理提出建议。我镇收到提案后,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责成职能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因行政区划调整,百禄镇行政机关搬离小窑街,一段时间小窑街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为了改善这一现象,百禄镇人民政府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强化: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抽调综合行政执法局11名队员,组建专职队伍,负责小窑街道管理,保证每天都有人管理。
二是强化常态管理。对街道进行划线管理,所有商户退到线内经营,加强巡逻,发现越线经营的,立即整改。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在常态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户宣传教育,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动员广大商户参与到街道管理之中。
谢谢您对百禄镇街道经营规范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