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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灌医保发〔2021〕23号 签发人:刘旭东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季平委员:
您提出的《以病种为节点、以医保报销资金为杠杆调节患者就医流量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差别化报销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合理有序就医格局一直是我局的工作重点。一是住院报销比例差别化。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65%、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60%,市外就医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较市内降低20个百分点。二是住院起付标准差别化。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三是门诊报销差别化。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及其下属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年度内最高可支付8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50%。而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不开通普通门诊报销。目前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正在积极开展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工作,拟将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相对简单的病种,在一、二、三级医院治疗分值相同,引导大的医院主动将这些病种向基层医院转诊,促进逐级诊疗模式的尽快形成。
在做好政策引导的同时,我局还不断简化手续,保证大病转诊方便可及:一是下放转诊权限。经本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明确诊断的疑难病症;因医疗需要,而本县又缺乏相应的医疗设备或者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转外检查、治疗者,患者可直接在县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不再需要至医保经办机构盖章,极大减少参保患者跑腿次数。二是开通大病转诊绿色通道。经三级医院明确诊断的,如恶性肿瘤手术治疗、白血病化疗等20种重大或疑难杂病,可持诊断证明在医保经办窗口或“灌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直接办理转诊手续。但为了减少医保资源浪费,我局采取适当措施,加强对常见病、普通病的转诊控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病人有序就医、理性就医,使参保人员住院流向趋于合理,通过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职责分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患者的下沉,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规范就医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
联 系 人:陈大伟(医保处)
联系电话:0518-83960002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