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华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精准救助困境儿童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困境儿童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困境儿童保障相关制度,增强儿童福利机构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能力,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关注儿童生活。
一、提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从2020年7月1日,机构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51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32元;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4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76元。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80%发放,每人每月1421元;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60%发放,每人每月1066元;重残重病的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50%发放,每人每月888元。截止今年一季度,全县已保障的困境儿童共979人,其中孤儿69人,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61.3万元。其他困境儿童910人,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26.1万元。
二、关爱留守儿童,落实困境儿童政策。健全县、镇两级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方面责任的落实,推动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和群体组织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按分类施保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困境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全部纳入县财政承担。为困境儿童提供教育资助,为残疾孤儿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信息。加强沟通和资源整合,实现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关爱的统筹。组织各镇对辖区内困境儿童入户走访,对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就学、医疗保障、心理健康状况、监护人监护情况及寄养家庭等情况全面摸查,重点核查困境儿童是否受到歧视、虐待和侵害等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困境儿童关爱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困境儿童基本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您对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灌南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