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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46/2021-00256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6-16
文号: 灌民复〔2021〕1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芮苏丹委员:您所提出的《关于推行“医养融合型”养老模式,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近年来,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相继出台…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1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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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苏丹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推行“医养融合型”养老模式,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相继出台了《灌南县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灌南县关于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15年灌南县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政策。

一、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增设医务室,提高养老医疗服务能力,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医师、护士和必要的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康复器具等,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服务。小型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并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截至目前,全县11家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均设置医务室、5家小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均已与村(社区)卫生室签订合作协议。

二、鼓励医疗机构支持和开展养老服务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专科或服务窗口。鼓励床位闲置较多的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鼓励乡镇卫生院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设立老年医疗护理特色科室等,乡镇卫生院可转型为面向农村老年人的康复护理院,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延伸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设点,提供有偿、低偿医疗护理服务。

三、大力发展专业化医养融合养老服务。加快推进老年护理院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开展健康养老服务。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手续、资金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护理型养老机构或护理院。在养老机构开展融合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

四、加快推进医疗服务融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医养服务功能。截至目前,全县所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均配备有:理疗室、健康小屋、按摩室等功能室。让老人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贴心、专业的服务。通过定制智能手环,为老人提供持续的健康管理,满足老人足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康复医疗、健康检测等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并期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

 

                                                      灌南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