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平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取消80岁老人尊老金申报手续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厅《关于向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苏民福〔2011〕6号 苏财社〔2011〕47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灌民发〔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符合尊老金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如老年人行动不便可授权委托人前往申请办理。2020年尊老金申请受理、审批权限均已下放到乡镇,老年人可通过镇便民服务中心1+4政务平台一次性办理,杜绝了“多跑腿、办事难”的现象。
加强舆论宣传,突出改革成效,通过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居)委员会、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以及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宣传尊老金申请流程,印制办理指南,帮助老年人更好的了解办理程序。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申请审批环节,真正达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服务水平,让改革成果惠及全县14万高龄老年人。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并期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
灌南县民政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