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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36/2021-0001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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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办牵头、县工信局起草完成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

《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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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办牵头、县工信局起草完成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过程

(一)2020年10月,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县政府办、工信局开展政策文件起草工作。在《关于深入推进全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灌办发〔2018〕78号)、《灌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灌政办发〔2017〕21号)等文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县当前工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学习、借鉴青岛市、嘉善县、沭阳县等出台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扩大奖补范围、细化工作举措。

(二)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2次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市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会办;县政府办公室2次书面征求各部门意见;工信局领导班子组织研究修改。经过多次征求意见、修改,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5个部分,重点发展钢铁冶金、化工医药、酿酒食品、机械电子、板材家具和建材、纺织等其他产业,主要任务包括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改造升级、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引导业态模式创新、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等6个部分共21个子项。

三、有关说明和建议

(一)关于奖补资金来源

1.技改专项资金:《灌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灌政办发〔2017〕21号)设立了每年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奖补工业企业技改项目,该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可最后一次申报2020年技改项目。因我县重点技改项目较少,且企业侧重于申报省、市技改专项资金(2016-2019年分别为499万元、301万元、583万元、769万元),县技改专项资金仅2016年落实奖补410万元,2017-2019年均为零申报。《实施意见》中提高了县级技改资金对大型技改项目奖励标准(将技改设备投资在300万元500万元,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的3%给予补助;技改设备投资在500万元1000万元,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的4%给予补助;技改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2000万元,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的5%给予补助;技改设备投资2000万元5000万元,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的6%给予补助;以技改设备投资5000万元为基数,技改设备投资每增加5000万元,技改设备投入补助上浮1个百分点,但最高补助不超过设备实际投入的10%”调整为“设备投资3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按设备实际投入的3%给予奖励;设备投资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按照设备实际投入的5%给予奖励设备投资3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设备实际投入的7%给予奖励;设备投资5000万元(含)1亿元的,按设备实际投入的10%给予奖励;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还将在新《实施细则》中降低奖励门槛(将原《实施细则》中对申报企业一年度缴纳税收100万元以上的非化工类工业企业或上一年度缴纳税收500万元以上的化工类工业企业的要求调整为一年度缴纳税收80万元以上的非化工类工业企业或上一年度缴纳税收500万元以上的化工类工业企业),预计将有效鼓励企业申报县级技改专项资金,结合前期申报实际情况,建议将技改专项奖补资金调整为500-1000万元,用于《实施意见》中技改项目奖补。

2.省市智能车间、工信部认定的智能制造示范、国家级与省级“两化融合”、国家级与省级研创平台、国家级与省级科学技术奖、单项冠军及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与省级技术服务平台、国家级与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国家级与省级“绿色工厂”、省长质量奖与市长质量奖等各项扶持政策,有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奖补,按上级奖补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

3.其他资金。规模企业培育、企业提档升级、优化重组、土地使用税、县级智能车间及培育库、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与民营科技企业、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与优秀企业、县“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县“企业上云”培育库、县级“绿色工厂”及培育库、县长质量奖等相关扶持政策,上级无奖补资金,由县财政进行奖补,根据当前企业发展情况及上级目标任务,预计每年1000万元以内。其中:

①规模企业培育:每年计划培育规模企业20-25家,每家奖补10万元或20万元,预计每年奖补200-300万元;

②企业提档升级:预计兴鑫钢铁2021年或2022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100亿元,奖补100万元,兴鑫钢铁、亚新钢铁2023年入库税收达5亿元,分别奖补250万元,汤沟两相和上市后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10亿元,入库税收首次达2亿元,奖补25万元、100万元,预计每年奖补不超过300万元;

③优化重组:化工园区企业复产优化重组后,预计每年奖补100万元;

④其他:土地使用税、县级培育库(智能车间、“小巨人”企业、“企业上云”“绿色工厂”)、县长质量奖等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因此,《实施意见》计划每年设置2000万元奖补资金。

(二)关于实施时间

为实现“十四五”期间有效产业投入超1000亿元任务目标,《实施意见》为我县首次制定含金量较高的扶持政策,建议有效期从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3年,到期后视实施情况进行调整或继续实施。

 

原文链接:http://xxgk.guannan.gov.cn/zdly/show-7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