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成功端掉一个以网店经营“古玩”为幌子的贩卖国家文物犯罪团伙查扣国家文物900余件其中国家三级文物10件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今年 5 月初,县公安局在网上巡查时,发现刘某、孙某在各自经营的网店上经营“古玩”牟利,并且经营的“古玩”中有四乳草叶纹铭文镜等国家三级文物,涉嫌倒卖文物犯罪。于是警方通过拉网布控,在北陈集镇分别将刘某等 2 人抓获,并查获国家文物 400 余件,其中国家三级以上文物 3 件。
办案民警对刘某和孙某进行审讯,据两人交代,他们倒卖的文物是从徐州的一家网店“进货”的,网店老板自称封某。9 月 19 日,办案民警在灌南发现了封某的行踪后将其一举抓获,随后民警在封某的出租屋内查获国家文物 500 余件,其中国家三级以上文物 7 件。
据封某交代,今年其还向陕西咸阳的张某、广东深圳的邓某以及甘肃庆阳的王某 3 人贩卖文物。11 月 22 日,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兵分三路,远赴陕西咸阳等地,将涉嫌倒卖文物犯罪的张某等 3 人悉数抓获。
经查,去年以来,张某通过网店倒卖四乳草叶纹铭文镜,邓某通过网店购买的青铜提梁卣,王某在网上售卖的连弧纹铜镜、四乳四虺铜镜等,均系国家三级文物。目前,6 名涉案人员已被灌南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