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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789/2021-0013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1-18
文号: 北政发〔2021〕2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北政发〔2021〕29号 北陈集镇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连政发〔2017〕110号)、《关于做好县政府办公室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

北陈集镇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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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发〔202129

 

北陈集镇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连政发2017110号)《关于做好县政府办公室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灌政办发202110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参保缴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本镇户籍的居民;

(二)具有本镇学籍的在校学生;

)在本镇取得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口

二、缴费标准

(一)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49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大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县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特别扶助对象等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资助。资助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其他困难群体参保资助办法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三、缴费方式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自主缴费方式。

银行缴费: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或户口本至我镇农村商业银行直接缴费。

网上缴费:“我的连云港”APP搜索“医保社保缴纳”,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银联POS机缴费:可以使用银联卡、信用卡、已经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刷卡支付,也可以使用手机付款二维码支付。

四、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截止202112月31日,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特殊情形外,城乡居民在20221月至6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6个月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27月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业务

特殊情形规定如下:

(一)外出务工人员未能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缴费的,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22月底,缴费次月起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外出务工人员在2022年3月至6月缴费的,自缴费6个月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2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其当年度参保缴费业务。

(二)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含)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后3个月以上至6个月(含)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缴费30天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6个月以上并在2022年1月至6月期间参保缴费的,自缴费6个月后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2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出生6个月以上的婴儿当年度参保缴费业务

(三)当年退役士兵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当年刑满释放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原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中断缴费3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在本镇首次参保的全日制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自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参保登记

新增的城乡居民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到镇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续保的城乡居民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任务重、时间急各村、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征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推进全民参保,将符合条件的人群纳入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确保城乡居民病有所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会议后组织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宣传、发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把握业务操作流程,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加强督导,通力合作。镇人社服务中心负责对各村经办人员的政策讲解、业务操作流程培训,同时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定期通报各保费征缴进度,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北陈集镇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分解表

 

 

灌南县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2021114

附件

 

北陈集镇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分解表

 

户籍人数

任务数

1

尹荡

4051

3241

2

陈集

5409

4327

3

王口

2361

1889

4

邵庄

2655

2124

5

旗杆

2042

1634

6

三友

3014

2411

7

大有

3027

2422

8

杨圩

3096

2477

9

八庄

2572

2058

10

官沟

1662

1330

11

港咀

2825

2260

12

海防

1990

1592

13

沂南

1971

1577

14

安淋

2306

1845

15

上淋

2449

1952

16

合计

41430

3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