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工信发〔2021〕21号
关于提请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10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10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于2020年7月20日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灌南行政审批备〔2020〕207号,项目代码:2020-320724-31-03-644933。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新增建(构)筑面积8644.33㎡,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台时能力≥140t/h,年产100万吨矿渣微粉的生产能力。项目新增年能源消费量17256.91吨标准煤(当量值)/23515.95吨标准煤(等价值)。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节能报告等相关资料,我局按照《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施行)》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7〕1号)和《市经信委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技改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连经信发〔2017〕223 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能源消费状况进行了初审,意见如下:
该项目新增年能源消费量为17256.91吨标准煤(当量值),已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能源等量替代,计划替代来源为我县2022年连云港市发改委下达给灌南县能源消费部分增量17256.91吨标准煤(当量值)。现将项目能源消费量提请报告送给你们,请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专项节能审查。
特此请示。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6日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