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1〕66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道路养护和管理检查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1年《新安镇道路养护和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安镇道路养护和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2、《新安镇农村公路乡村道管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0日
附件1
新安镇道路养护和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有效维护农村道路的畅通,现根据《连云港市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1.考核对象:各村(社区)乡村道路养护工
2.考核范围:各村(社区)辖区内道路路政管理和乡村道路养护。
二、考核内容
1.优质养护。主要考核各村的好路率、路肩边坡、桥梁涵洞、公路绿化以及标志标牌养护情况。一要及时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保证路面无积水;二要及时维修各村(社)桥梁护栏、桥面,及时清理泄水孔;三要完善各村(社)农村公路边坡,以防出现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四要对各村(社)农村公路道路两侧新(补)植花木加以绿化;五要完善各村(社)农村公路两侧安全警示牌、警示桩、村名、学校等标志标牌
2.安保实施。各村(社区)配备专职村级道路养护人员,在交叉道口、防护设施和错车道进行正常路政管理和道路养护。对各村(社)的平交道口绿化进行修剪,拆除影响交通视线构造物。对弯道、河塘边坡等存在安全隐患点设置警示桩,并要在集镇村庄段设置减速标牌、行人过街保护设施、村庄警告标志。还在各村(社)农村公路小于3.5米的路段设置单侧和双侧错车道。
3.路产路权保护。对各村(社区)的控制区管理、公路用地管理、路容路貌等路产路权进行保护。要协同镇城管队,积极配合县路政大队、中队对公路建筑控制区乡道5米内,村道3米内公路两侧建筑违章行为进行长期管理;还要协助各村(社)农路养护站人员维护好镇农村公路路权,及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垃圾、堆积物、障碍物等,严保路肩边坡无种植,无焚烧物,路面无打谷晒场。各村(社)养护站采取责任到人,严控马路市场,控制无摆摊,无杂物,无倾倒垃圾现象,如有发现及时处理,保证做到“畅、洁、绿、美、安”。
三、检查考核
镇政府每年对各村(社区)道路建设和管理定期检查考核两次,时间定为6月和12月,此外,根据实际需要,还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优质养护62分,安保实施20分,路产路权保护18分(具体详见附表),各村(社区)乡村道路考核得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考核的平均分,据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年终考核及各村(社区)考核结果给予年中(年终)奖励。
四、奖惩内容
(一)奖罚程序与权限
奖罚流程:按照日常巡查的结果进行评定→确认奖惩名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
(二)奖罚权限:
(1)镇农路站有权取消农路工人奖金
(2)镇农路站奖惩权限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
(三)奖励制度细则:
各村农路管理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半年予以1-2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各村农路管理能力特别突出者;
(2)所管辖的农路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经历严重或特殊困难,使所管辖的农路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5)年度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6)爱路护路、热情积极,为镇农路站赢得荣誉者;
(7) 妥善处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农路帮助村里或镇农路站处理问题;
(8)检举损害所管辖区域内农路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
(9)其它具体情况;
(四)惩罚制度细则: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所管辖的农路在县级以上的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一律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 私自脱岗者;
(3)损坏制服;
(4)上班期间发现饮酒;
(5) 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7)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8)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附件2
新安镇农村公路乡村道管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项 目 | 内 容 | 扣分内容 | 扣分标准 | 奖励标准 |
优质养护62’ | 好路率 | 对各村(社)农村公路进行灌缝处理;对道路破损路面进行修补,保证路面无积水 | 发现未灌缝1处扣1分,路面未修补扣5分 | 及时对损坏路面进行修补,修补1处加1分,日常检查无明显垃圾、积水1次加1分 |
路肩边坡 | 完善各村(社)农村公路边坡 | 未培土路肩每30米扣1分 | 路肩边坡完整,1处加1分 | |
桥梁涵洞 | 维修各村(社)桥梁护栏、桥面,及时清理泄水孔。 | 未维修发现1处扣1分 | 及时维修,发现1处加1分 | |
公路绿化 | 对各村(社)农村公路道路两侧新(补)植花木加以绿化 | 未绿化段发现1处扣1分 | 路边绿化完善,发现1处加1分 | |
标志标牌 | 完善各村(社)农村公路两侧安全警示牌、警示桩、村名、学校等标志标牌 | 缺失标志标牌,发现1处扣1分 | 无缺失标志标牌现象,标牌完整,无损缺,发现1处加1分 | |
安保实施20’ | 交叉道口 | 对各村(社)的平交道口绿化进行修剪,拆除影响交通视线构造物。 | 影响交通视线构造物,累计扣分 | 未影响交通视线构造物,进行累计加分 |
防护设施 | 对弯道、河塘边坡等存在安全隐患点设置警示桩,并要在集镇村庄段设置减速标牌、行人过街保护设施、村庄警告标志。 | 未设置防护设施及防护标志的,累计扣分 | 对弯道、河塘边坡等存在安全隐患点设置防护设施及防护标志的,进行累计加分 | |
错车道 | 对各村(社)农村公路小于3.5米的路段设置单侧和双侧错车道。 | 未设置单侧和双侧错车道, 累计扣分 | 设置单侧和双侧错车道,进行累计加分 | |
路产路权保护18’ | 控制区管理 | 各村(社)养护站协同镇城管队,积极配合县路政大队、中队对公路建筑控制区乡道5米内,村道3米内公路两侧建筑违章行为进行长期管理。 | 未配合镇级或以上部门工作的,发现1次扣1分 | 积极配合镇级或以上部门工作的,对公路建筑控制区乡道5米内,村道3米内公路两侧建筑违章行为进行长期管理,进行累计加分 |
公路用地管理 | 各村(社)委会要协助各村(社)农路养护站人员维护好镇农村公路路权,及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垃圾、堆积物、障碍物等,严保路肩边坡无种植,无焚烧物,路面无打谷晒场。 | 未及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垃圾、堆积物、障碍物等,路肩仍有边坡种植,焚烧秸秆农作物,路面有打谷晒场的,发现1次扣1分 | 及时清理到位,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物、障碍物等,严保路肩边坡无种植,无焚烧物,路面无打谷晒场,发现1次加1分 | |
路容路貌 | 各村(社)养护站采取责任到人,严控马路市场,控制无摆摊,无杂物,无倾倒垃圾现象,如有发现及时处理,保证做到“畅、洁、绿、美、安”。 | 路面不整洁、有散落垃圾未及时处理的,累计扣分 | 无杂物,无倾倒垃圾现象,发现及时处理的,进行累计加分 |
|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