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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0168104/2021-0000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4-02
文号: 灌临发〔2021〕15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新颁布的《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核心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快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临港产业区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根据《连云港市2021年水…

关于印发临港产业区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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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产业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临港产业区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142

 

 

 

临港产业区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新颁布的《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核心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快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临港产业区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根据《连云港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2021年年度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原则,在2020年基础上力争进一步提升,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100%,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85.7%以上,全面消除劣类。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21年,园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达到县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依法依规推动淘汰类产能关停退出。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主动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低端低效产能,推进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

2.推动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建立空间布局、项目准入的约束机制,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省考断面水质现状,对照其所在汇水范围,根据环境排放标准和管控要求,倒逼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3.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提升。继续开展园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水污染严重地区、敏感区域存在的高污染企业,考虑异地搬迁,对落后产能提出淘汰关闭任务,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及环境治理水平。

4.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深入开展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园区内污水管网建设和涉水企业纳管情况建设,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加快园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建设工业尾水排放生态缓冲区,强化废水生物毒性削减。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实时监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并与省、市联网。

(二)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5.提高企业初期雨水污染治理能力。加强园区企业初期雨水的管控,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截留纳管、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雨水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6.继续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加快推进连润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对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

(三)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

7.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推广应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和联单制度。强化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动船舶修造企业配备应急设备,提高船舶污染水域应急处理能力。强化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的使用和监管,确保船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应交尽交。建立完善船舶油污水联合监管和处置机制,帮助接收企业开拓油污水综合处置利用渠道,。加强对从事船舶相关作业单位的环境监管,各作业单位应配备相应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对违规处理船舶污染物的入河行为依法上报进行处罚。

8.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河道码头的动态监管和岸线保护利用的日常巡查,严防已拆除的非法码头死灰复燃,严禁无序占用岸线。港口、码头和船舶修造厂应当配备与其装卸货物种类和吞吐能力或者修造船舶能力相适应的污染物接收设施,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垃圾转运服务体系,港口码头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提高含油废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落实有关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拆解的单位企业污染应急处置责任,根据港口各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溢油应急联防联控体系。

(四)加强水环境保障

9.开展全市骨干河道消劣奔Ⅲ”行动。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协助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按照《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开展消劣奔Ⅲ”行动,推动全县水域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五)开展水生态修复

10.建设生态湿地。持续开展河口、滨海湿地建设,恢复滨海湿地和岸线生态功能。大力推进园区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

11.推进实施尾水净化工程。根据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要,结合实际条件,加快推进连润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净化工程。

(六)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

12.节约水资源。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园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完成县定目标。

13.提高用水效率。加快高耗水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完善节水评价机制。提高园区废水综合利用,一般高耗水行业达到通用定额标准,高耗水行业中的节水型企业中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14.推进再生水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将园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推动园区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加大钢铁项目再生水使用量,减少新鲜水取用。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1%以上。

(七)严格水生态环境管理    

15.保障汛期水质。3-5月,全面启动汛前水环境专项检查,开展支流支浜清理,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秸秆禁烧禁抛,污水处理厂检查、排涝泵站引河河道水质检查等专项行动,在汛期特别是梅雨期来临之前完成大扫除6-8月,对于易黑易臭易污的重点部位,加大检查频次,严格管控断面污染。  

16.加强排污口管理。根据国家出台的加强入河(海)排污口管理指导意见和省出台的实施意见,协助县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口设置审核或备案。

17.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证后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助推水质改善。协助县生态环境局推动重点排污单位用水、用电、工况监控设备的安装与联网工作。  

18.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对重点排污单位公开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源环境信息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宣传引导和群众投诉反馈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和断面长制,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实现园区企业全覆盖,定期了解水质状况和水生态环境问题,并研究整改。

(二)落实法规标准。推动落实《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强化依法治污鲜明导向。

(三)强化督查督办。建立水生态环境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形成发现移交整改销号的管理模式,针对平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量化任务清单化,实行销号管理,坚持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形成问题管理工作闭环。动态跟踪计划实施进展,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严重滞后或者工作责任不落实的,提交园区纪工委,通过约谈、挂牌督办、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和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严格考核奖惩。对计划开展情况,每半年调度工作进展,每年开展考核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科室和个人,在年底评优中优先考虑;对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取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