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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0168104/2021-0000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4-20
文号: 灌临发〔2021〕1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临港产业区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

关于印发临港产业区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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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产业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临港产业区202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142

 

 

 

临港产业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临港产业区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源头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减污降碳协同、臭氧和PM2.5污染防治协同、区域联防联控协同三大协同,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21年,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县下达的约束性指标,PM2.5浓度工作目标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工作目标82.4%

(三)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

2021年,PM10NO2O3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氮氧化物及VOCs排放量较2020年分别削减8%以上和10%以上。

二、推进九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加强基于环境承载力的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研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高起点推动沿海战略性布局和园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重点实施先进、高效、绿色项目。

2. 推进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坚持绿色发展和气候友好理念,推动单位面积效益与污染排放综合评价,通过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低端产业、高排放产业加速退出。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非光伏类平板玻璃、铸造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巩固散乱污整治既有成果,做到防新增、防反弹,落实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动态处置机制,确保散乱污动态清零。鼓励长流程钢铁企业大幅提升转炉废钢比例,充分发挥我市临海的区位优势,支持再生钢铁原料高效循环利用,着力降低铁矿石消耗量、吨钢综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

3. 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约束激励并举的绿色产业发展制度体系,执行严格的环保、水耗、能耗等标准,加快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大绿色低碳、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力度建设绿色产业发展高质量典范。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4. 煤炭总量控制与节能。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二氧化碳控制为导向,推动高载能行业以及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

(三)着力调整运输结构

5.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提高水路货运比例,实施多式联运提升行动,重点推进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发展,园区主要港口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由铁路或水路运输。

6. 加快机动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推动老旧机械淘汰报废,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  

(四)不断优化用地结构

7. 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按照稳总量、提质量、出精品、

创特色要求,扎实开展绿美园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绿化造林工作;推进绿道、生态廊道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

8. 实施农业源排放控制。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园区秸秆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各种科技手段,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

(五)推进VOCs治理攻坚

9.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10. 强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加强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督促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编制并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力争7月底前完成推进VOCs综合治理项目,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保满足标准要求。4-5月臭氧污染应对管控期间组织企业涉VOCs工段实施错峰生产,6-9月组织企业涉VOCs工段实施错峰生产。

(六)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11. 开展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园区2家钢铁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

12. 推进锅炉、炉窑深度整治。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整合、清洁能源替代和集中供热。2021631日前,完成园区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回头看;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21630日前燃气锅炉全部完成低氮改造,71日起未完成低氮改造的燃气锅炉停产改造,831日前完成回头看

深入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对涉工业炉窑行业,通过提标改造或使用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替代等方式,实现有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

(七)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

13. 严格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监管。各类工地应建立移动源污染排放管理制度,业主(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和柴油货车入场。对重点区域,强化渣土车运输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行为。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中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大工地监管力度,对不达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采取限期整改、约谈告诫、经济处罚、信用扣分、媒体曝光、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推动园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全覆盖。

14. 推动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强化企业内部道路保洁,扩大机扫范围,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以最大限度保持道路路面湿润。

15. 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推进港口和矿石码头堆场、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物料输送装置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对从事易起尘作业货种的港口码头,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八)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

16. 强化其他生活源污染防治。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

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落叶。

(九)加强联防联控与重污染天气应对 

17. 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的春夏季、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优化预警流程,实现分级预警,及时响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灌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协助开展绩效分级,评定豁免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夯实应急减排清单,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方案应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压实治气责任

园区各片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目标任务书,用好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定期调度治气工作推进情况。要制定实施计划,把年度任务分解到季度和月份,分解到重点企业和责任人,加强调度督办,确保按序时完成任务。

(二)健全综合奖惩机制

对未达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的企业,按规定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空气质量改善不力和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开展专项督办。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和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失职失责的,提交园区纪工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