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产业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巩固前期安全生产“大整改大落实”“抓专项抓攻坚”工作成效,保证即将召开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更好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散乱污”企业隐患排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击月”工作方案》(连安【2021】18号),灌南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灌安办【2021】87号),决定开展临港产业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在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6日期间,组织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覆盖临港产业区所有企业,突出抓好八大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近3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监管。
(一)冶金工贸方面。要求冶金工贸企业,特别是钢铁冶炼企业,对照三年整治行动25项重点检查事项要求,做好自查自改,彻底消除“钢铁八项”“有限空间四项”等违法行为。要聚焦高温熔融金属和煤气主要设备和工艺,开展精准监管执法;加强外委外包项目人员统一管理,全面压降岗位风险。要督促企业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配备作业人员防护和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采取技防物防措施降低粉尘爆炸风险,突出防范新型涉铝涉尘风险。
(二)“散乱污”和违法违规“小化工”方面。加大对“散乱污”和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对“散乱污”和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整治“散乱污”和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后附相关整治标准。
(三)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方面。要强化企业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对既有建筑开展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对未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擅自变动房屋建设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主要突出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组织施工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深刻吸取辽宁省沈阳市“10·21”和辽宁省大连市“10·24”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鼓励餐饮等单位用户实施“瓶改管”“瓶改电”,督促安装并正确使用带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等不合规燃气具且拒不整改的用户,暂停供应燃气。突出企业食堂餐厅、亚新钢铁和兴鑫钢铁存在的“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严肃查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四)道路交通运输方面。各企业要深刻吸取内蒙古包头市“10.26”多车相撞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出入厂区企业自有车辆、外包运输车队以及企业职工使用车辆及电动三四轮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救活动,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以及重点停放区域管理,强化企业部门联合检查,加大企业内部及周边路面管控力度,重点查纠“两客一危”“三超一疲劳”、电动三四轮非法上路、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消防方面。要针对浙江省嘉兴市“9·3”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加强生产企业火灾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厂房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仓库及亚新钢铁、兴鑫钢铁厂区“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是否违规住人或改变用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是否规范,电源火源管控是否严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堵、锁闭,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进梯入户。
(六)船舶修造方面。开展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大整改大落实”集中专项提升行动。船舶修造行业安生风险点多,事故高发,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促进园区船舶修造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制定《灌南县安全生产“大整改大落实”集中行动船舶行业专项提升实施方案》,要求船企根据方案规定的25项要求,结合省安全专家安全检查隐患清单及县有关部门安全检查隐患清单内容,逐条整改到位。
(七)港口物流方面。主要包括中交三航局灌河工程处、灌河国际、中储粮灌河分公司等三家企业。加强船舶靠泊、仓储物流、码头作业等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八)特种设备方面。突出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起重机械、行车、龙门吊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特种设备的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企业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据江苏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举措,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排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形成清单并及时闭环整改到位。把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动员、迅速启动、抓出实效。
(二)部门专项检查综合统筹推进。园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做到“六个结合”:一是把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保持工作连续性;二是把隐患排查整治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危险化学品使用、燃气使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工贸、船舶修造、港口物流、火灾防控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三是把隐患排查整治与落实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制度工作相结合,实现关口前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消除盲点死角;四是把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结合,强化依法治安,有违必罚、依法严处;五是把隐患排查整治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清单并闭环整改;六是把隐患排查整治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执法检查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加大部门执法检查力度,借助政府巡查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平台,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拟定处罚措施报县安监局,按规定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企业在11月底前将附件《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和工作总结的电子档及纸质盖章版报园区安监局。
附件1:临港产业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
附件2:“散乱污”整治标准、“小化工”整治标准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