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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0143092872/2021-00129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7-06
文号: 灌人社发〔2021〕4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单位、科室: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将“门前四包”作为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凝聚群众力量的有力抓手,促进我县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全面提升,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21)33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

关于印发《“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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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科室:

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将“门前四包”作为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凝聚群众力量的有力抓手,促进我县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全面提升,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21)33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以落实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动员全县单位、商户积极参与城市环境集中整治,贯彻落实深化“门前四包”专项行动,确保县城区和各镇街区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文明和谐。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考核办责任范围内的经营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动员社会力量亮化、美化城区环境。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整改,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不良现象得到基本改观。

三、工作责任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渣土、污迹和其他污染物、废弃物,无乱排油烟、污水现象。

(二)包市容秩序。无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无占道经营。

(三)包市政绿化。路牙、人行道砖等市政设施无人为损坏;绿地、公用设施无人为损坏或擅自占用。

(四)包立面美观。无非法小广告;店招店牌、外置电器、遮阳雨蓬设置规范;墙体立面、立柱、门窗等整洁、美观。

“门前四包”责任人发现他人在自己责任区域内有污染环境卫生、扰乱市容秩序、破坏市政绿化、有损立面美观等违反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应及时劝阻、 制止,举报或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成立考核办“门前四包”工作领导小组。

  长:赵学荣  

副组长:孙春雷

路段长:解小飞

 员:丁浩、张艺莲、陈政、杜伟康(巡查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晓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1.实施步骤

2.宣传发动。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全面部署“门前四包”工作,制定《“门前四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3.集中整治。引导、全解沿街单位(门店)对“门前四包”进行自查自纠,迅速整改落实;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出台治理方案或对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标本兼治使不良现象逐步得到改善。

4.长效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着力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对拒不履行“门前四包”的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要求,加强责任路段管理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干”的良好局面,及时协调、帮助解决责任区域内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帮助相关临街单位(门店)将“门前四包”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巡查整改。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督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发现“门前四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三)强化目标考核。把“门前四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集体或个人,甚至严重影响考核验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具体人员责任。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