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财政补贴发放操作规程
一、补贴范围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1100元/学期/人。
三、补贴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
四、计发依据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
五、工作流程
中等职业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在籍在校学生免收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