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贫困学生助学金财政补贴发放操作规程
一、补贴范围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贴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1000元/学期/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小学500-750元/学期/人,初中625-1000元/学期/人;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500元/学期/人;中职国家助学金,1000元/学期/人。
三、补贴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计发依据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
五、工作流程
1、核对。根据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数据与学籍进行比对,精准查找符合标准的资助对象。
2、申请。由学生或监护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平台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核实。学校在申请平台进行逐一审核。
4、认定。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的贫困生进行评审认定。
5、公示。资助名单在学校合适位置公示一周,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6、发放。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交到农村商业银行打款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