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根据机构调整、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园区管委会决定对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修订完善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 任: 吴法亮 化工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 江怀明 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 主 任: 陆 晓 化工园区党工委委员
化工园区派出所所长
迟宗华 化工园区党工委委员
化工园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 马建国 化工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胡海涛 化工园区管委会安监局副局长
孙 逊 灌南生态环境局第一监察室主任
刘兴奎 化工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副局长
徐佃本 化工园区应急处置中心副主任
王卫卫 化工园区环保局负责人
刘 彬 化工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温彦柏 化工园区应急处置中心副主任
廖 恒 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站长
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园区特勤消防站,承担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廖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除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并报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二、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负责园区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
(二)定期分析、通报火灾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调制定园区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督改等工作;
(四)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制定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并对各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提请园区与各有关部门定期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督查;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高发多发的地区、行业和有关单位,以及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开展约谈警示;
(七)完成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系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二)检查了解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园区管委会、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部署情况,并及时形成检查报告;
(三)定期汇总园区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措施;
(四)承办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五)承办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园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阶段性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同意,可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相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报告本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或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情况,提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由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四)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会同成员单位组织对企业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监督形式根据需要确定,检查结束后由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情况的收集汇总、起草下发通报或简报向有关企业反馈检查意见等。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