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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21-0024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9-30
文号: 灌建发〔2021〕9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1〕91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

灌建发〔2021〕91号 关于印发《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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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191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涉黑

涉恶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930


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住建局、县扫黑办要求,决定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常态化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行业清源的要求,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为突破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暴力拆迁、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恶意拖欠、暴力讨薪等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坚持常态化开展,将市场治乱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日常行业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深挖整治”“长效常治,为建设平安灌南、美丽灌南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

严格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91号),依法依规监管工程建设市场的承发包违法行为。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职责,规范监管流程,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违反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及时报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有效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二)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开展施工安全质量常态化

督促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对于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必须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开展安全质量常态化,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严格进场建筑材料送检,严控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推广应用远程监控、人脸识别、智能化考勤等现代化技术,强化施工现场实时监管,捕捉项目建设过程中转包挂靠、聚众闹事、阻拦施工、以次充好、指定产品、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暴力征收(拆迁)行为

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严厉打击征收(拆迁)方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严厉打击在拆迁工作中,委托企业或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强制征收拆迁,坚决杜绝开发建设单位直接组织或参与征收拆迁,确保征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对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拉拢腐蚀公职人员、构建关系网侵害群众利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会同人社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处通报制度,主动做好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落实黑名单制度。对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强揽工程、煽动滋事、敲诈勒索等线索,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任务分解

为确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工作达到实效,分条线成立长效督查常态化领导小组,组长:唐亮,其他具体人员如下:

1.物业小区常态化督查组

副组长:杨 

  员:张虎如   

2.房产市场常态化督查组

副组长:杨 

  员:张虎如  潘卫东

3.拆迁地块常态化督查组

    副组长:王庆平

  员:解晓东   

4.建筑工地常态化督查组

    副组长:姜 

  员:于    王杰奇   

5.公用事业常态化督查组

副组长:包 

  员:刘从喜   

    6.建筑材料常态化督查组

    副组长:唐立本

      员:赵大伟   

四、工作实施步骤

2021年,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各相关部门要扎实有效推进本部门承担的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常态化工作。一方面是线索排查工作常态化要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中,对日常执法检查、常态化督查和办理的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发现一条移送一条。另一方面是开展建筑市场、房产市场、房屋征收(拆迁)、安全质量、农民工工资等常态化治理重点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违法发包、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暴力征收(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并及时立案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对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损害,把常态化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主动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认真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确保常态化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明确常态化工作具体内容、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加强工作调度和政策指导,有序推进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通报反馈的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常态化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实行涉黑涉恶线索核查责任制,对上级交办的投诉举报件要认真查办、按时反馈;对属于下级单位办理的要及时转送、提出办理要求。同时,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交机制,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县扫黑办给予查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常态化的舆论宣传,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参与常态化。要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公布整治成果,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边改”“边整边建,分析研判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加强和市局、县纪委、县扫黑办协作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长效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机制。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9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