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1〕106号
关于2021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相关单位:
按照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县住建局组织对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及存在问题
本次抽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家,主要存在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安全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详见附件)。
二、整改要求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规定要求,将对存在问题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罚,整改结果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县住建局建筑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完善措施,被抽查到的企业要按时、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双随机抽查情况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双随机抽查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五家院 | 江苏庆达建设 有限公司 | 安全员未在岗履职。 | 责令整改,约谈处理。 | |
2 | 商业局 宿舍区 | 江苏荣旭建设 有限公司 | 安全员未在岗履职。 | 责令整改,约谈处理。 | |
3 | 县医院 | 江苏国能建设 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职。 | 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项目经理作扣除信用分处理。 | |
4 | 一建西 家属区 | 江苏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职。 | 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项目经理作扣除信用分处理。 | |
5 | 压铸机厂家属区 | 江苏开亮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职。 | 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项目经理作扣除信用分处理。 | |
6 | 物资小区 | 淮安东南加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职。 | 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项目经理作扣除信用分处理。 | |
7 | 老灌中 家属区 | 江苏泗强建设 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未在岗履职。 | 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项目经理作扣除信用分处理。 | |
8 | 邮电局 家属区 | 江苏水总水利 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请假,未见请假手续。 | 依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89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项目经理作扣除信用分处理。 |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