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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156/2021-0012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1-12-31
文号: 灌统发〔2021〕4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统发〔2021〕43号 关于开展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38周年纪念日,今年也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宣传宪法、民法典…

关于开展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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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统发202143

 

关于开展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202112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28日是《统计法》颁布38周年纪念日,今年也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宣传宪法、民法典,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八五普法顺利开局,灌南县统计局决定于12月开展统计八五普法启动暨12.8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统。

二、活动时间

“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要时点,202112月开展宣传月活动。

 

 

三、活动内容

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要在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和统计法法规的基础上,按照统计八五普法的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进度安排等,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突出时、效、度,不断掀起统计法治宣传新高潮。重点安排如下:

(一)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再传达、再学习。 县局、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要充分利用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全体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发挥深学笃行中的头雁作用。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贯彻落实关于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谈认识、讲收获、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县局将举办一次系统人员学习活动。

(二)参加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县统计局积极准备参加全县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咨询活动,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宣传彩页、宣传展板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进一步宣遵法守法思想、提升依法统计意识。

(三)扎实开展送法入企专题教育培训。普法宣传月期间,县统计局已从市局领取《连云港市统计局致全市联网直报企业一封信并分发各专业送达企业。在集中普法宣传月期间,县统计局将专门组织一场针对企业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宣讲班。充分利用曝光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重点选取辖区内规模较大、配合程度不佳、法律意识淡薄等企业作为培训对象,通过细致讲解统计违法企业的典型案例、宣讲统计法律法规重点条文,有效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

(四)开展八五普法线上启动相关活动。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同步举办各具特色元素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征集各地党政领导对统计法宣传有关寄语以及优秀基层统计员代表感言视频,县局将选送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代表对统计信用建设进行倡议,请各镇统计站各园区统计机构将以上活动的音视频图片文字资料整理后于128日前报送县统计局市统计局将于12月在外网分批进行线上展播。

各地宣传月开展情况总结及图片视频请于20211213日前报县统计局

联系人:宋彤彤,联系电话:1845115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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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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