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发〔2021〕33号
关于印发北陈集镇2022年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让全镇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4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参保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一)调整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0元、6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2500元、5000元、8000元八个档次。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二)调整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6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选择8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135元;选择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200元。
(三)执行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及补贴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参保登记
新增的城乡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镇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续保的城乡居民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四、缴费方式
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自主缴费方式。可使用如下方式进行缴费:
银行缴费:续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至我镇农村商业银行直接缴费。
网上缴费: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银联POS机缴费:可以使用银联卡、信用卡、已经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刷卡支付,也可以使用手机付款二维码支付。
五、缴费时间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于2022年1月1日开始,2022年4月30日截止。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任务重、时间急,各村、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征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推进全民参保,将符合条件的人群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依。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会议后组织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宣传、发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把握业务操作流程,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加强督导,通力合作。镇人社服务中心负责对各村经办人员的政策讲解、业务操作流程培训,同时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定期通报各村保费征缴进度,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北陈集镇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分解表
灌南县北陈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