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禄镇关于响应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管控的
通 知
各村委会、镇各相关单位:
受不利气象条件及污染输送影响,截至1月7日8时,连云港、徐州、扬州和宿迁4市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淮安市达重度污染。经省环境监测中心、气象台会商,预计我省大气扩散条件将进一步转差,空气污染持续并加重,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建议,我市自1月7日11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III级应急响应措施,请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削减内源污染排放,实现污染“削峰”,对纳入豁免名单的企业、工地,各相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管控,切实做到差别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
(二)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三)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公众节约用电。
(四)禁止企事业单位使用燃煤,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禁止燃煤锅炉,加大对施工场地、工业、农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工业源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责任人:陈良中、温海涛)
(二)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铣刨、土方运输、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责任人:王都安)
(三)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责任人:魏建)
(四)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责任人:李闯)
(五)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人:李盛)
请各有关单位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将各项管控措施传达、落实到位,强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措施落实不到位、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