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综执委发〔2022〕1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现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灌组发〔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相关材料做好归档报送工作。
中共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