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309404/2022-0002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3-04
文号: 灌建发〔2022〕2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2〕27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市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灌南县建筑施工安…

关于印发《2022年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建发〔202227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2年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各在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2022年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34


2022年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夯实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不断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任务要求,结合灌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督导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落实治本之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我县建筑施工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推动高质量住房城乡建设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漏点弱项精准发力,强化安全监管,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督促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和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机制,有效防止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受控。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责任体系,推动工作落地

1.切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全面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经常督促检查,切实强化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分解细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及时传达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安排部署重点环节和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监管责任落地。

3.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各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职责。

(二)强化监管责任,确保风险可控

1.强化监管巡查和重点排查。在对建筑施工生产现场开展安全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各类专项检查、督查和抽查,形成全方位、不间断、不留死角的持续性安全隐患整治高压态势。加大日常巡查频次,抓好重要会议、节假日、汛期、夏季高温天气、冬季极寒期间等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

2.加大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扎实开展建筑施工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向好。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安全意识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一线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全面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和项目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考评结果准确反映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效,推动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重点工作

(一)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落实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等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以及监管落实,确保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17号)和《关于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207号)要求,结合全县建筑施工特点,分析研判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态势和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工地封闭管理、人员健康监测、排查信息告知、环境卫生清理以及消杀防护等要求,从严做好安全生产复工检查。加强现场防疫管理,坚决防止麻痹思想,积极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巡查,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实效。

(二)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和安全事故查处问责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三)落实顶格处罚、一案双查、联合查处

对于20221231日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施工企业,一律实施顶格处罚,按照上限期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实施一案双查、联合查处,建立联动机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开展事后联合检查。同时,启动事故项目和责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一律不恢复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启动对项目承发包行为的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市场主体一律给予相应处罚。通过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比对人员社保信息、资金来源信息等数据,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项目,一律启动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

(四)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双随机一公开动态监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并将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人员频繁调动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于企业安管人员证书注册和管理情况进行核查,不能满足省住建厅最低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并通报。围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处罚高压线开展精准执法,把企业法人和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查项。

(五)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

定期通报县各项目使用省住建厅安管系统的情况,努力提升使用强度,降低竣工日期超90天未办理终止监督项目占比,对未达标的项目不允许申报省市县标化工地。通过安管系统下达的局部停工单系统将自动推送至企业端安全总监,企业安全总监必须现场督办整改,并将督办整改纪录留存项目部备查。企业安全总监需结合运用省安管系统所掌握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相应制定涵盖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相应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考核标准中应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内容,并按要求实施考核奖惩。强化运用信息化监管方式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改不力(拒不整改)、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不真不实,存在危大工程安全隐患的项目,及时督办整改,并按照企业奖惩制度予以内部处罚。通过监管信息化,实现监管一张网,真正使监管力量一竿子捅到底

(六)提升建筑工地智慧化监管覆盖面

 2021年我县建成建筑工程绿色智慧示范片区的基础上,开展智慧工地提升行动,扩大项目覆盖数,提升部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使用技能,初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和住建局代建项目智慧工地全覆盖。在省住建厅明确智慧工地造价费用的基础上,开展智慧起重机械推广活动,扩大智慧工地建设纵深,完善智慧起重机械的政策制度。

(七)探索建立第三方安全监管服务体制机制

学习市住建局第三方监管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排查,建立专家发现隐患,机构监督执法,部门现场市场联动,指导项目部落实隐患闭环整改措施,提升参建企业的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及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持续对在建项目安全隐患实施动态清零,有效推动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3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