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引号: 014308946/2022-00292 信息分类: 其他,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报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3-10
文号: 灌民发〔2022〕26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县政府: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以建设“法治民政”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宗旨,对照《中共灌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灌委…

灌南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以建设“法治民政”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宗旨,对照《中共灌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灌委法〔202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切实严格履职,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贯穿全局工作始终。一是强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出台《灌南县民政局关于成立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局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设立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封新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社区科、社救科等6个科室负责人为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明确法治审核送审材料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二是重计划。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结合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明确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等。三是建制度。针对民政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达76项,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的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关于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完善了《县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制定机关干部学习制度,通过邀请专家专题授课、科室业务骨干轮流讲课、机关干部座谈讨论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参加《关于做好全省第三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工作的通知》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提升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今年已举行3期涉及法治知识的业务培训,包括《民法典》专题、《档案法》和民政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依法行政,法治民政。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思维和方式推动民政工作法治化,用精准和精细的手段推动民政工作标准化。一是建队伍。在机构改革后,建立了县民政局法治队伍,通过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动员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认真学习,积极参考,截至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件人数共计12人,全部为编内人员,并明确执法分工,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二是重程序。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我局根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灌南县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购置了1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配给殡葬管理所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重衔接。根据《灌南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和“全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将涉及到行政处罚等76项权限认真梳理、仔细校对,做好与行政执法局衔接交接等工作。今年以来,先后会同县行政执法局就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沟通数次,局属单位殡葬管理所会同社会事业执法大队对百禄镇头庄村群众反映疑似棺葬和清明节期间对印有违规的冥币等事宜进行专项执法。

(三)加强审查,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完善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案制度。2021以来,共计制定3起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征求各部门意见、报请法治审核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二是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9月依据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逐项研究清理,与《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提出具体建议、修改方案和修改废止理由。三是加强对行政机关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今年签署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人员为民政系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已进行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政领域行政调解工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到位,2021年共开展行政调解131件,调解成功98件,涉及公民262人,皆为离婚调解。

(四)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一是开展社会组织监管。截至202112月,全县登记社会组织565,社会组织会员或从业人员数3万余人。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150家社会组织年检合格,对发现问题的16家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对18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和财务审计工作;二是依法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讲法、学法活动,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法律。在登记处候登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全天循环播放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协助做好计生宣传、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工作。全年依法办理各种登记业务共12254件,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群众满意率保持100%。

(五)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我局积极落实有关要求,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促乡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依法开展工作,完善了自治管理。指导乡村制定了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并对其合法性进行了审查,为实现村民自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县238个村居委会都已制定了村规民约,覆盖率达到了100%。积极指导各村居开展第八批“全国民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四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隐患排查,努力化解矛盾风险。与此同时,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实效,新集镇周庄新型农村社区,被设立为连云港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观察点(全市仅4个新型农村社区),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一委三会”标准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具有可复制的社区治理经验和治理模式。

二、本年度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人才匮乏,满足不了建设“现代民政、法治民政”的需求;二是法治教育方式方法不多,机制不够健全,缺少民政业务与法治建设的紧密型。究其原因:一是由于近年来民政入职人员大多数都是复转军人,虽然整体素质较高,但确少系统学习性,加之已有8年未能招聘新进大学生,整体结构性欠缺;二是局限于邀请县内专业人士授课等传统形式,缺少“请进来”“走出去”“网络学”和“定期考”相结合方式,欠缺必要的奖惩机制,促进学法知法用法工作。

三、本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潘井连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带头狠抓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狠抓法治学习。多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潘井连同志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在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均由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并交由局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在遇到专业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问题,征询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的意见。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三是带头落实和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个人自学、带头上课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方式推进法治学习,安排办公室和法治办为全县民政系统所有在编人员配发《民法典》和《辅导用书》,通过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议等方式带头辅导《民法典》中有关涉及民政的法律知识,不断推进科学执政、依法执政。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依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工作要点,结合民政职能,推出“普法菜单”,组织精干人员开设主题鲜明、内容适当的特色普法课程,开展“订单式”“点餐式”服务,实现普法精准化。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依托“互联网+”积极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加强公益普法宣传力度。

二是规范依法行政。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低保五保对象确认、低收入家庭认定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指导各社区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用公约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断强化居民的法治意识。充分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守望相助一家亲”等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坚持党建与社会组织全面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机制和诚信机制的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管理规章规定,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不完善、不系统、相互冲突的问题。


                                                                            

                                                              灌南县民政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