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各中、小学校:
根据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1]17号)要求,我县在各学校积极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经有关单位申报,县水利局、教育局成立验收小组,在查看现场、审阅资料、听取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后,我县共有7家学校(灌南县田楼乡中心小学、灌南县百禄镇中心小学、灌南县五队乡中心小学、灌南县汤沟镇中心小学、灌南县堆沟港镇中心小学、灌南县长江路小学、灌南县孟兴庄镇中心小学)被评为2012年度县级节水型学校,现予以公布。
希望上述单位继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县水利局、教育局对获得节水型学校的单位,将加强监督和跟踪考核,充分发挥其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