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听障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努力为听障儿童及其家长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省三部门联合发文对人工耳蜗康复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是扩大救助范围。拥有本省户籍,0-14周岁,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证,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二是提升救助标准。通过政府采购,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一套;手术相关费用规定进行医保报销后,其他费用由省残联按照每人不高于12000元的标准据实报销;康复费用纳入政府预算。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残联,省项目办负责人工耳蜗产品采购、资金使用管理、术后转介康复、项目检查评估、档案和数据统计上报;省财政厅负责将救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监督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省残联研究确定定点手术医院及培育医院,并负责定点手术医院手术质量和安全监管,同时充分发挥省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专家作用,积极培育定点手术医院,定期组织学术交流。省医疗保障局负责将人工耳蜗手术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符合条件的听障儿童家长可登录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申请,或至户籍地所在设区市、县(市、区)残联,由各地残联协助家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