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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22-0028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5-13
文号: 灌建发〔2022〕6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2〕63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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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263

 

 

关于印发《2022年度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513

 

 

 

2022年度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办法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成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有效发挥考核引导、激励、约束作用,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责任单位(科室)

二、考核内容及权重设置

1.履责实绩(80分)。由局安全科牵头考核,按照共性+个性原则,考核要点见附件(将100分制折算成80分制)。

2.工作评价(20分)。由局安全科牵头,对各单位(科室)履责主动性、联动配合度、工作实效开展定性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实情况、国务院、省市县交办问题落实整改情况、材料报送情况等事项,评价结果分为”“较好”“一般,评价为的个数不超过30%、评价为一般的个数至少30%”“较好”“一般分别按照19分、16分、14分进行总分赋分)。

3.减分项(逐项累计减分,同一事项就高减分)。监管领域或单位发生有影响事故且负有重要责任的,按特别重大影响(中央领导批示、央媒报道)、重大影响(省主要领导批示、省主要媒体播报)、较大影响(市主要领导批示、市主要媒体播报),一般影响(县主要领导批示的)四种情况,分别扣20分、10分、5分、3分;被省安委会(办)通报批评或约谈的,扣5分;被市安委会(办)通报批评或约谈的,扣3分;被县安委会(办)通报批评或约谈的,扣1分;省、市、县交办督办事项未按要求落实的,分别扣3分、2分、1分;市对县安全生产考核中,未按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序时目标任务、规范提供考核数据的,每项扣2分;相关工作在市安全生产考核中扣分的,按扣分值双倍扣分。在单位职责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重要责任的,指标不得分。

三、考核程序

坚持过程管理和结果控制相统一,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改进日常监测,优化半年评估,简化年终考核,其中半年评估权重40%,年终考核权重60%

(一)日常监测。局专治办牵头对重要指标开展月度监测和通报,每季度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书面审查、视情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办提醒、动态跟踪。

(二)半年评估。局专治办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和阶段性工作要求,结合省、市、县巡查督导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半年评估和定向评价。

(三)年终考核。实行申报审核,各单位按要求提供年度自查报告和各项指标佐证资料。局专治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牵头组织年度评价,并结合市年终考核、县巡查情况,形成年终考核结果,呈送局主要负责人审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按比例换算应用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附件:住建局各单位(科室)安全生产履责实绩考核要点

 

 

 

 

 

 

 

 

 

 

 

 


附件

住建局各单位(科室)安全生产履责实绩考核要点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权重(%

共性指标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

10

2.深入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由局专治办综合评分。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等工作开展情况,由局专治办评分。

40

3.安全生产创新创优。由各单位自主申报,其中安全生产典型做法被国家部委办局发文肯定或在央视主流频道宣传报道的、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承担省级安全生产创新改革任务并取得实效的,得10分;在重大抢险救援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得8分;被省市县安委会(办)发文肯定或推广的,分别得7分、5分、3分;承担省市考指标任务并全面完成的,分别得7分、6分;积极参与配合省市县安全生产巡查督导考核任务并完成的,分别得8分、6分、4分;年度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得5分;牵头承担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得2分。

10

个性指标

4.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完成年度重点工作。

40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5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