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2〕71号
关于建材产品原材料使用的通知
各建材企业:
我县有部分化工企业正在拆迁,目前化工厂区拆迁的固体废弃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明,严禁将化工厂拆除的建筑废弃物经过加工后作为原材料使用。各建材企业在固废利用时须实事求是记录固废来源,形成闭环可追溯,如有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危废,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印发
| 索引号: | 014309404/2022-00288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8 |
| 文号: | 灌建发〔2022〕71号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灌建发〔2022〕71号 关于建材产品原材料使用的通知 各建材企业:我县有部分化工企业正在拆迁,目前化工厂区拆迁的固体废弃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明,严禁将化工厂拆除的建筑废弃物经过加工后作为原材料使用。各建材企业在固废利用时须实事求是记录固废来源,形成闭环… | ||
灌建发〔2022〕71号
关于建材产品原材料使用的通知
各建材企业:
我县有部分化工企业正在拆迁,目前化工厂区拆迁的固体废弃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明,严禁将化工厂拆除的建筑废弃物经过加工后作为原材料使用。各建材企业在固废利用时须实事求是记录固废来源,形成闭环可追溯,如有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危废,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