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2〕87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住建局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灌南县2022年住建条线创文重点工程项目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
灌南县住建局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占优”之年,是承上启下关键之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灌南县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灌南县2022年20项创文重点工程项目》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住建局承担的各类点位整体升级、全面达标,高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城市道路破损修复、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志愿服务所站建设及提升行动和市容市貌提升行动五大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平整通畅、城市面貌井然有序、城市文明全面提升。
三、行动项目
(一)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行动
1.完成居民小区(楼)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小区公共区域整洁卫生、无堵塞和杂物堆放;完成楼道墙面粉刷出新,确保楼道内无蛛网,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采取疏导结合方式,因地制宜设置集中晾晒区,杜绝乱拉乱扯晾晒现象。(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2.完成居民小区(楼)道路路面硬化改造,及时修补道路坑洼、缺损,完善相应排水设施;完成小区楼道照明设施改造工作,确保装灯率(亮灯率)达100%;完成毁绿种菜清理、拆除违法搭建和规范占道经营。(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3.完成居民小区(楼)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4.完成居民小区(楼)的体育健身器材配备、检修工作,对现有居民小区损坏、锈蚀健身器材进行更新、改造。(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5.完成居民小区(楼)“僵尸车辆”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问题;完成居民小区(楼)等弱电管线“空中蜘蛛网”问题治理工作,及时更换居民小区内分属各通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的破损表箱盖、窨井盖等设施。(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6.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指导基层单位按要求配备消火栓,及时处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完成居民小区(楼)车辆划线、有序停放等管理工作,采取探索45度角停车、微循环改造、车辆登记管理等形式,合理增设机动车停车泊位,提高通行效率。(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7.完成所辖物管小区、商业区内所有区域、设施、工地等“小广告”清除和长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8.完成居民小区、单体楼等统一增设便民广告粘贴板、宣传板等,并及时做好维护清理,满足群众发布生活信息的正常需求。(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9.加强对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网格员的文明服务培训和管理;常态化开展文明引导和志愿服务,有场所、要挂牌;常态保持小区干净卫生整洁、文明有序有礼;对公益广告和各类指示牌、标识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内容,并适时进行提档升级。(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二)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及配套设施修复提升行动
1.完成城区人行道破损路面的修复工作,防止重复施工损坏路面。(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2.完成县城区道路绿化带修复、行道树补植工作;做好绿化带卫生保洁并长效保持;完成县城区主次干道景观小品的日常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园林所)
3.完成县城区道路窨井盖、供电配电箱损坏设施的修复工作,同时督促各设施产权单位实施动态排查,按照城市家具建设标准全部修复到位。(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4.对在建工程(含在建道路、拆迁工地、在建小区、在建口袋公园等)设置闭环围挡、围挡内“四防”运行到位,围挡外创文宣传全覆盖。(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办、公用事业科、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建管处、园林所)
5.完成排水设施和照明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露天排水沟渠,装灯率和完好率均达100%,亮灯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路灯所)
(三)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行动,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点位的消防设施使用进行现场教学,开展“生命通道”主题宣传活动;摸排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四)志愿服务所站建设及提升行动
1.政务大厅、窗口行业等主要出入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有志愿服务站点,要求有场地设施、有服务团队、有服务项目、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有文化氛围。(责任单位:行政服务科、燃气办)
2.创文入户宣传活动。各挂联单位对所负责的挂联社区(村)、居民小区,安排志愿者负责创文入户宣传工作,确保年度不少于3次,做到不漏一幢楼、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达到人人了解创文、人人支持创文的效果,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责任单位:各挂联科室)
(五)市容市貌提升行动
完成县城区绿化美化亮化提质工作,保持公园、广场环境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园林所、路灯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及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重点工作来抓,迅速动员、部署,按照各自承担的攻坚任务,逐条压实担子,逐项细化措施,坚决落实任务分工,主动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工作,加强工作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对照主要任务及工作分配,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和职责进行再分解,主动完善任务方案,建立健全目标和责任机制,全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求真务实上狠下重心,切实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报道我局五大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让五大专项行动深入人心,有效推进创建工作。要广泛动员住建领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形成人人支持、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局创文办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对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科室进行通报和反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灌南县2022年住建条线创文重点工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分管领导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商业街的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 常州北路、淮河路、徐州路、新安中路、人民路等路段人行道板大理石、花砖维修,管网改造,沥青路面的维修等。 | 包 能 | 公用事业科 | 2022年10月 |
人民广场南侧场地沙化,大理石地面的修补,商业大街地面修补,灯具改造,公益广告更新等。 | 刘红华 | 物业监管科 | 2022年10月 | ||
2 |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老旧小区内停车场提升改造、绿化补植,楼体修复出新工程;下水道疏浚、堵塞下水道重新铺设;打造富有灌南文化特色的街巷,以社区、超市、农贸市场、广场公园为中心,打造文化墙、雕塑小品等有城市品位的主题街巷。 | 刘红华 | 房产处 | 2022年11月 |
3 | 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项目 | 续建幸福大道、常州路、淮河路,对泰州路、扬州路、新兴路、沂河路、灌河路、英雄路等6条道路进行改扩建,新建海州北路、湘江路、人民西路、新港大道等29条道路污水管网,对铜灌家园、康泰小区、中科府苑、新气象一期等38个小区雨污分流,对检察院、国税局、集中办公区40个企事业单位和8个商业广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全县11座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提升,设备更新改造以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等。 | 包 能 | 公用事业科 | 2022年12月 |
4 | 物业小区配套设施及氛围营造工程 | 小区道路(路牙石)修复、划设停车位、墙体刷新、清除小广告;小区创文宣传氛围营造;小区创文志愿者服务站设置;小区创文环境卫生设施配置。 | 刘红华 | 物业监管科 | 2022年11月 |
5 | 生态园林绿化工程 | 县城区范围内生态园林绿化建设。 | 杨 军 马凯平 | 园林所 | 2022年12月 |
6 | 县城区易淹易涝整治工程 | 泰州北路与沂河路区域、英雄北路与回龙路区域易淹易涝等整治工程。 | 包 能 | 公用事业科 | 2022年12月 |
7 | 生态环卫提升整治工程 | 对北环河进行清淤、疏浚;对东悦来河悦来集段沿线的排口进行整治;对扬州路箱涵堰门进行改造,并对部分箱涵(上游 100m 内)进行内衬修复,并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对郑于河进行排口整治、管网完善和河道清淤疏浚;对东悦来河进行排口整治、河道清淤、局部岸线改造;对鹏程东路渠进行排口整治、河道清淤;对南大院景观河进行活水、补水工程和生态修复。 | 包 能 | 公用事业科 | 2022年12月 |
8 | “四类人群"危房改造及旧城改造整治工程 | 英雄广场周边(三期)等地块,房屋征收约162户,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全县县域内危房改造工程。 | 王庆平 刘红华 李中勤 |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房产处 城镇建设科 |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