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设立农村集中养老等机构方面
根据省民政厅、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及农村养老服务双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20号),到2022年底前,每个涉农县至少有3所符合《江苏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强化照护能力建设,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在满足本地区及周边2至3个乡镇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同时,拓展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举办健康讲座、体检,智能化设备应用障碍培训、上门服务以及向周边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康复辅具租赁、护理技能实操培训等服务。目前,已完成新安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并已投入运营。2022年底,完成新集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
二、设立食堂方面
在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的进程中,围绕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提供理发、修剪指甲、家政、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
在李集镇新民村、新集镇徐老庄村、周庄村和百禄镇南房村、三口潘老庄等新型农村社区内配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心配备有:理疗室、健康小屋、按摩室、书法阅读室、棋牌娱乐室、日间照料室、助餐室、手工活动室、会议室等功能室。2022年,计划利用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助餐试点,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贴心、专业的服务,实现不出小区便能快乐养老,形成了“离家不离社区,社区之中享天伦”的浓郁氛围。
灌南县民政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