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田楼镇二图殡仪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乐园殡仪馆(原长茂二图村)位于204国道沂河大桥南桥头,占地面积13亩,1997年开工建设,1998年营业。馆内仅有火化炉两台,40平米吊唁厅一个,无冷藏设备,无单独化妆间,无等待区,停车场也非常窄小。在个人经营期间,由于平时缺少维护和基本投入,馆内环境较差,设施简陋,已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服务需求,特别是仅有的两台火化炉,由于超期运行,大部分设备均处于老化状态且无法使用,甚至部分设备处于报废状态,运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当时出于安全考量,决定2014年7月27日对乐园殡仪馆予以关停。
关于您提出恢复田楼镇二图殡仪馆的提案,我局经过反复调研,现形成如下意见。
一、根据“连云港市路政管理办法”和环保部门相关要求,乐园殡仪馆地处“国道204”、通榆河饮用水源保护控制区范围,故不能在原址恢复。
二、考虑到县殡仪馆与我县东北几镇的距离实际,殡仪馆在乐园殡仪馆设立保障东北乡镇的殡仪车队,满足东北乡镇丧户出殡需求;2021年3月份,我局将会同县发改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殡葬收费项目、定价形式和收费标准全部规范,切实加强公开,强化监管。
三、进一步提高县新殡仪馆的服务效率,兑现县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灌南县民政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