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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7240143092872/2012-0004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2-12-10
文号: 灌人社发〔2012〕6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201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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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灌人社发〔201264

 

县内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99号)及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连人社发〔20122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从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我县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最高不得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1794元。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125

 

 

 

 

 

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抄送: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地税局。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5印发

                                        共印: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