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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615/2022-00024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6-13
文号: 百委发〔2022〕2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百委发〔2022〕21号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百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禄镇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现将《百禄镇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百委发〔2022〕21号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百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禄镇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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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委发〔202221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百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百禄镇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百禄镇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2329




百禄镇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两个不放松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各村各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重大风险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并有效控制增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生产,使更加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并全面推广,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成效位居前列,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连委办发〔20203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委办传〔202118号)、《连云港市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连政办传〔202115号)等政策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巡查考核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明确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细。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管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镇专治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村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要坚持执法推动,严格检查、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使遵纪守法成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镇专治办要继续将2022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巡查监督重点,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组织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要继续实施专项整治督导,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镇安委办要继续用好警示、约谈、督办、述职报告、履职报告等五项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于331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至镇专治办,并于每季度末报送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

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

任务清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深化理论武装。6月底前,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将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科)

(二)深入学习培训。开展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急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科)

(三)深度宣传推广。继续办好主流媒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专栏,11月底前,对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做法进行逐一宣传报道,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多层次多角度持续深入报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科)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四)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积极选树各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责任单位:组织科、宣传科、团委)

(五)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分级分类执法,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精准执法,加大行刑衔接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定期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镇安监所)

(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强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责任单位:镇安监所)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七)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储罐区专项督导检查。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开展危化品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管控一批。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深化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加快重大危险源企业五位一体信息化数据接入(责任单位:镇安监所)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八)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学校实验室、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涉疫场所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每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施检查。(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九)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面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停放、充电以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全流程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产品不定期抽检,查处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私自改拆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贯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2020),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推广安装智能充电装置。(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十)持续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深入落实《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强化装货企业源头监管责任落实,6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十一)精准治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环节。两客一危企业全面推广应用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完善链条式、闭环化驾驶员管理体系。在两客一危企业已经开展行前安全测评全覆盖基础上,新增两客一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测评。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深化五步工作法应用,进一步完善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提高智慧研判、智能跟踪和堵截精度。完善一车三方源头监管、基础信息共享、隐患抄告督办、部门联动检查、违法违规列管、安全行车提示等制度。12月底前,基本建立联合治理非法营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行一村一交通辅警包村入驻、挂钩联系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完善桥梁、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普通国省道平交路口和集镇路段生命防护工程示范建设。(责任单位:镇农路办)

(十三)持续加强农村桥梁安全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成效,落实落细农村桥梁管养责任,健全完善农村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分级分类管控、日常维修养护、专业检测评定等措施落实。针对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各类农村桥梁,分类采取维修加固、限载限行、拆除重建等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到位,确保人员车辆通行安全。加快推进农村桥梁信息化、数字化监管,不断提升农村桥梁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镇农路办)

 六、交通运输(水上、铁路、民航)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

(十四)深入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明确移送、拆解方式和程序,开展系统内登记船舶排查,组织对查处没收的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实行定点集中拆解和无害化处理,无法立即处置到位的,实行定点封存、专人看管。督促指导港口经营企业不得为三无船舶提供装卸服务,水上服务区、加油站不得为三无船舶提供燃油供应服务,严禁三无船舶过闸。加强联动执法,坚决查处三无船舶,坚决整治非法载客、非法捕捞、非法运输、非法观光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实现三无船舶动态清零。(责任单位:镇农技站)

(十五)持续规范养殖渔船管理。积极开展养殖渔船排查,建立养殖渔船数据库,持续推进养殖渔船组织化管理,建立健全养殖渔船信息终端系统,逐步规范养殖渔船船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六定原则,强化养殖渔船监管,组织开展对养殖渔船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养殖渔船从事捕捞、无证驾驶、碍航养捕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镇农技站)

(十六)持续深化渔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港水域安全消防、海上作业期间船员未按规定穿戴救生衣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渔船安全生产记分管理,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执行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消除三类船舶隐患,实现涉渔三无船舶动态清零,防止新的借名登记渔船产生,强化乡镇船舶监管。(责任单位:镇农技站)

七、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十七)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省、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1月底前确定年度整治清单。全面启动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持续推进城市危房消险工作,对于鉴定属于D级的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于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实施一案一策整治。上半年,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等,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8月底前完成隐患建筑信息管理档案。10月组织专项检查,检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健全建筑非法改扩建、装修装饰项目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做到及时发现报告并迅速妥善处置。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危险房屋进行动态监测,积极推进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镇城建所)

(十八)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产品质量、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4月底前,全面排查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等情况,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5-10月,整治攻坚,扎实推进风险隐患闭环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6月底前,完成车库、地下室半地下室、群租房燃气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和居民用气安全检查全覆盖。大力推动燃气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完成15年以上城镇燃气老旧灰口铸铁管更新改造,实现城镇燃气高中压管道违法占压动态清零。(责任单位:镇城建所)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

(十九)持续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进一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十)持续加强固体废物鉴定评价。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科学评价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督促企业对其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九、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补短板工程

(二十一)提升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推进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落实党委政府、部门、村及网格员安全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帮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巩固帮扶成果。深化执法预告制度,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落实。及时更新、充实镇街应急物资储备,科学运用风险评估成果,有针对性地对本地区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举办应急演练。组织对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基层网格员等不同层次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鼓励中小微企业联合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解决安全管理短板,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十、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二)持续推进粉尘涉爆企业工艺技术提档升级。6月底前完成粉尘涉爆企业三年(2020—2022年)专项执法全覆盖,消除重大隐患。聚焦单班作业人员10个工位以上的企业,大力推动粉尘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降低产尘量,减少产尘环节,控制作业人数达到减人降尘目标。(责任单位:镇安监所)

(二十三)持续提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水平。指导、督促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参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4月底前对有限空间重新开展一次系统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规范现场作业管理,对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灾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前检测检验制度,在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督促企业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配置监测仪器、防毒面具、全身式安全绳、通风设备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督促企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杜绝盲目施救,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事故。(责任单位:镇安监所)

(二十四)持续强化三外项目安全监管。严抓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发承包管理,督促各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对三外单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求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严把冶金工贸、船舶修造等企业三外单位准入条件,不得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从严落实三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措施,住建、交通等部门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重点围绕发承包过程中承包商及人员随意更换、人员资质符合性开展专项检查。从严落实三外队伍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加强对三外作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培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三外单位诚信管理,建立健全三外单位诚信监管机制。(责任单位:镇城建所)

(二十五)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隐患清单,推动动态更新、闭环整改。持续完善危化品档案,实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备案、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实时动态的全周期管理。加大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镇各中小学)

(二十六)持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落实省民政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灶具,6月底前所有用气机构100%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大力推动民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超过100人(含)的民政服务机构设立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12月底前微型消防站设立率、志愿消防队组建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镇民政办)

(二十七)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宗教场所建筑全部完成安全鉴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整改方案和处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照每季度整改数量不少于30%的要求,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CD类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改,对确实无法按时完成整改的,持续抓好清人、清物、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既有建筑无重大安全隐患。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进微型消防站实战化运行,提升自防自救能力。下半年,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对全镇宗教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责任单位:镇统战科)

(二十八)深化文旅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重点,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堵塞应急疏散通道和无消防水源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镇文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