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发〔2022〕19号
关于印发《百禄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百禄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现将《百禄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百禄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非居民用户燃气摸排表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6日
百禄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含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以全覆盖为目标,在全镇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灌南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以餐饮场所、液化气存储点、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七个百分百”为目标,实现重点场所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率100%、使用率100%、平台智能化监控覆盖率100%、隐患排查率100%、查处处罚率100%、联动处置率100%、入户宣教率100%的“七个百分百”目标,着力建立健全镇燃气监管体系,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非居民燃气用户
各村、各单位摸排本辖区内非居民燃气用户(含企事业单位、餐饮行业、人员密集的其他单位、路边摊等)信息,动态掌握非居民燃气用户信息,及时将非居民燃气用户信息上报百禄镇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小组),协助小组开展如下工作:督促辖区内非居民燃气用户对照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按《安全生产法》规定主动安装燃气泄漏保护装置;督促非居民燃气用户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主动消除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可上报小组,由小组协调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指导处理。鼓励非居民燃气用户能因地制宜地进行“瓶改管”、“气改电”、“全电厨房”。
(二)居民燃气用户
各村、各单位对本辖区内居民燃气用户,要充分利用村会议、印发折页等途径,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相关知识;充分发动村组干部、志愿者、网格员等,逐一上门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相关知识;对有条件的居民,倡导居民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鼓励居民燃气用户能因地制宜地进行“瓶改管”、“气改电”、“全电厨房”。
(三)其他
各村、各单位协助小组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存放点等进行监督,同时辖区内发现无证加气站点的,及时上报公安机关或小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工条线和分工村的燃气安全生产的督查指导和统筹工作。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各自辖区燃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清醒认知现阶段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仍然突出,零星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基础仍然不牢,要增强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报送小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沟通,闭环管理
小组对各村、各单位上报的非居民燃气用户要逐一开展燃气安全检查行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有关职能部门。
(三)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利用会议、横幅、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的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请各村、各单位注意档案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小组。
附件1:
百禄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 林
副组长:王都安 陈良中 邢宏民
成 员:秦伟荣 郭 鑫 汪卫成 吴 淼 王 岩
朱淮荣 熊 卫 汪红亮 周奎明 金友华
陈培峰 郑兆军 孙建新 陈 飞 王海亚
王永顺 吴建华 罗贤林 杨建高 陈 勇
吴小龙 吴跃进 宋 雷 张玉领 潘洪中
周荣兵 姜益武 薛永付 高小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秦伟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百禄镇非居民燃气用户摸排表 | ||||||
村/单 位(章): | 年 月 日 | |||||
序号 | 非居民燃气用户名称 | 地点(组别)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说明:1、摸排对象为辖区使用燃气的非居民用户,含企事业单位、餐饮行业、人员密集的其他场所、路边摊等。 2、请各村、各单位事实求实摸排,签字盖章后2022年2月28日下午5点前上报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小组。 | ||||||
填报人: | 村/单位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