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2〕29号
关于调整新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医防融合技术指导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强化传染病专业技术指导,不断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新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防融合技术指导组,具体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行政管理
季海燕: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执业医师
孙云孝: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医 师
韩庆桂:灌南县新安镇卫生院院长 医 师
刘芝阳:灌南县硕湖卫生院院长 医 师
尹礼春:灌南县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公卫主管医师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
马 娟: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主管护师
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项目
汤立梅: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科长 社区副主任护师
邵茂梅: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科员 主管护师
四、健康教育项目
汤立梅: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科长 社区副主任护师
成建红: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员 主管护师
李建陆: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员 公卫医师
五、预防接种项目
杜兰荣: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计免科科长 执业助理医师
宋 娟: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计免科副科长 执业药师
宋培勋: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计免科副科长
六、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高 鹏:灌南县新安镇卫生院分管院长 主治医师
王 鑫: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分管院长 主治医师
靳国权: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内儿科主任 主治医师
陈 亮:灌南县硕湖卫生院分管院长 执业医师
于涛涛: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科长 主管护师
张婷婷: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科员 卫生管理师
汪丽丽: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科员 护 士
七、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
于涛涛: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科长 主管护师
相文婷: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副科长 执业护师
王 慧: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科员 护 士
八、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
汤立梅: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科长 社区副主任护师
靳国权: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主任 执业医师
徐 勇:灌南县新安镇卫生院内科主任 执业医师
王建华:灌南县硕湖卫生院内科主任 执业医师
何红萍: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副科长 主管护师
九、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
汤立梅: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科长 社区副主任护师
靳国权: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医生 主治医师
徐 勇:灌南县新安镇卫生院内科主任 执业医师
王建华:灌南县硕湖卫生院内科主任 执业医师
杨金佩: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科员 执业护师
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
尹礼春:灌南县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公卫主管医师
朱硕生:灌南县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主任 执业医师
李中丽: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科员 主管护师
沈成红: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科员 主管护师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项目
杨 明: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科科长 执业助理医师
靳国权: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医生 主治医师
徐 勇:灌南县新安镇卫生院内科主任 执业医师
王建华:灌南县硕湖卫生院内科主任 执业医师
周 超: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科副科长 护 士
陈永霞: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科科员 执业助理医师
顾杰娥: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科科员 执业药师
十二、结核病、麻风病患者管理项目
杨 明: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科科长 执业助理医师
靳国权: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医生 主治医师
徐 勇:灌南县新安镇卫生院内科主任 执业医师
王建华:灌南县硕湖卫生院内科主任 执业医师
顾杰娥: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科科员 执业药师
十三、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
汤立梅: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科长 社区副主任护师
王 鑫:灌南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科医生 执业医师
于涛涛: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科长 主管护师
何红萍: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副科长 主管护师
十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项目
周梦云: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副科长
十五、免费避孕药具管理
于涛涛: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科 主管护师
张婷婷: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科员 卫生管理师
汪丽丽: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科员 护 士
十六、健康促进
汤立梅: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科长 社区副主任护师
成建红: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科员 主管护师
李建陆: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慢病科员 公卫医师
十七、组织保障等相关领域
季海燕:灌南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执业医师
周文晶: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科总账会计 会计师
李涛涛: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甜现金会计 会计师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