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2〕101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解决部分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空白、监管交叉、职责不清以及部分区域存在的行业管理和职责不明等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现印发《灌南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1日
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为切实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解决部分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空白、监管交叉、职责不清以及部分区域存在的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职责不明等问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求,现就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如下:
一、涉及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安全
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环节的监管,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充装管理制度规程。(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二、仓储物流场所
负责全县仓储物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包括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竣工验收或备案),依法查处非法违法新建、改建、扩建仓储物流建筑工程行为。(责任单位: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消防审验科)
三、涉旅行业(领域)安全
(一)非A级景区。指导协调对绿地、公园、花卉等区域内,以及风景名胜区区域内非A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园林所)
(二)游乐场所、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指导协调绿地、公园、花卉及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园林所)
(三)农家乐(乡村酒店)。配合商务局开展农家乐(乡村酒店)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配合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审验科、城镇建设科)
四、新兴行业(领域)安全
(一)旅游民宿。配合县文广旅局开展旅游民宿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单位:消防审验科)
(二)城市商业综合体。配合县商务局开展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装饰装修工程及玻璃幕墙、经营性停车场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房产处、人防科)
五、其他行业(领域)安全
(一)涉军的民用建设项目。协调指导在县报建的涉军民用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建管处(安监站))
(二)住改商、住改仓。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管小区内发现的住改商、住改仓行为履行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责任,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住改商、住改仓安全整治工作。(配合单位:物管科)
(三)机动车燃气销售业。负责机动车燃气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四)液化气换气点的日常安全监管。负责液化气换气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五)农村住房安全和村(社区)危房改造。牵头相关部门、镇开展危房改造安全工作,牵头相关部门指导村(社区)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并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等。(责任单位:城镇建设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管处(安监站)、公用事业科)
(六)所有电梯的安全监管。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单位:物管科)
(七)餐饮行业的安全监管。配合县商务局,负责建筑以及燃气安全工作。(配合单位:房产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审验科)
(八)加气站、公共充电站。按分工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商场、小区、工厂、物流园等自用充电站由商场、小区、工厂、物流园等行业主管单位负责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物管科、公用事业科)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