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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2-00318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7-13
文号: 灌建发〔2022〕10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2〕102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在全系统开展安…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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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2102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现印发《灌南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13日   

 

灌南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今年4月以来,全县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我省50项重点检查内容、我县84项重点检查事项落地落实,有效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有力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根据省市县安委会要求,从即日起,聚焦住建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1.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深入开展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前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和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 百日攻坚重点任务

    县住建局成立住建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唐亮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承担分管任务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牵头重点行业领域组建百日攻坚行动,各相关单位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方案。局安全科负责住建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

  3. 自建房领域(共9条)

    牵头领导: 刘红华、李中勤

    责任单位: 房产处、城镇建设科

    重点整治事项:

    1.居住用途改造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民宿、农家乐、商铺、棋牌室、浴室、私人影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馆、家庭旅馆、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者场所。

    2.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尤其是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

    3.位于小城镇、城乡接合部用于出租,尤其是群租的自建房。

    4.农村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类(包括用于出租)、10人以上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

    5.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6.各类住改商的房屋(将建筑物中某专有部分由居住性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尤其是临街底层破墙开店的房屋建筑。

    7.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

    8.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者租用的房屋, 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9.全县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

    (二)燃气领域(共8条)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重点整治事项:

    1.未对管道违法占压、场站设施周边安全间距不足建(构)筑物、穿跨越铁路管道安全隐患和密闭空间、地下空间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整治。

    2.未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对灰口铸铁管、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管道等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3.未推进瓶装燃气企业市场整合,组织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黑气专项整治行动。瓶装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购气实名制和配送服务制,实行用户档案管理,向用户发放供气使用凭证;未及时将用户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

    4.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用户并协助处置;用户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未及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未停止供气。

    5.未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要求,完成居民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未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进行专项治理。

    6.未对餐饮、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 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用气单位(用气人)未签 订合法供用气合同,落实逐月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情况公示等制度。 餐饮、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半地下建筑物未依法规范安装使用燃气 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严 禁不具备条件的底层住改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

     7.未开展灶管阀产品市场整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依法 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未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政 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户内不合格灶管阀产品。

    8.未对用气单位(用气人)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公益宣传。

    (三)建筑施工领域(共9条)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建管处

    重点整治事项:

    1.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反规 律盲目压缩工期、压缩造价,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等问题。

    2.施工单位抢赶工期、野蛮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 是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岗位清单、管理档 案等不健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 不到岗履职;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接受 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 反劳动纪律等问题。

    3.监理单位未履行相应职责;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 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监理旁站检查不深入,监理资料造假;监 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等问题。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 验收和实施等未依规落实,施工方案审查审批程序不合规、不完善。

    5.基坑及支护、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操作平台、塔机攀 爬、临边洞口等存在高坠及坍塌风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6.起重设备未进行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装告知、检测验收 就投入使用及起重吊装作业未按图纸、规范和方案施工等问题

    7.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未配备合格 产品和正确使用等问题。

    8. 临时性建(构)筑物结构、钢(网)架结构安装、地下暗挖、 有限空间作业、夜间施工、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以及消防管理等 安全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9. 落实夏季高温期间防暑降温措施是否到位,针对雨季汛期及台风等强对流天气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抓好非作业时间段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时序安排

202271日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1-715日)。根据县安委会会议统一部署,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716-1120日)。各相关单位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风险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按照一患一策要求,对照整改标准,督办、销号,分类处置到位。局安全科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各行业部门排查检查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总结阶段(1121-30日)。各相关单位要总结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向局安全科报送,局安全科统一汇总后向县安委办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署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百日攻坚行动重要性,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推动百日攻坚行动落实落地。

(二)全面排查整治

各相关单位要从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要执行顶格处罚,综合运用曝光、限制招投标、暂扣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记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手段,确保措施落地,形成有效震慑。

(三)营造宣传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强化思想引领,定期曝光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要落实有奖举报,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对舆论反映及举报投诉的问题深查原因,切实整改,及时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按时统计报送百日攻坚相关信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710日前,各相关单位报送工作方案;每月20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1125日前,全面总结百日攻坚行动,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金  童,联系电话:18260392125703140);

电子邮箱:gnzjjzzb@163.com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7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