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发〔2022〕21号
关于印发《百禄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相关单位:
现将《百禄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百禄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灌南县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灌南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调动各方力量,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一些地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重点排查两个方面突出问题和三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不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掌握不够。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还需久久为功,把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不够,生产智能化、安全本质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部分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监管执法人员缺少专业实践经验,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有的落实仍不到位,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三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足,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一些精细化工企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深度不足,部分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水平不高,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还没有全部达标。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辨识工具掌握不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未形成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三是部分企业化学品储罐区缺乏科学规划,设计建设水平不高,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严防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问题,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治理工作仍需推进。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过境危化品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三是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功能不全、车辆动态监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存在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问题风险;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协同监管不到位,落实项目源头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合执法、联合会商联动机制力度不够。
三、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百禄镇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领导小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各办站所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镇安委会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和《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
3.全面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镇应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落实到责任人。
4.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准入、安全审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
6.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对硝酸铵、硝化、光气化、氟化、有机硅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专项治理,按照《江苏省重点化工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验收规范(试行)》,9 月底前,完成已复产硝化、氟化、重氮化、光气化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验收。12 月底前,按照应急管理厅编制完成 17 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安全操作规程指引要求,指导企业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7.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企业中,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 20 年的装置,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管控,建立“一装置一策”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督促企业对高风险和较高风险老旧装置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对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老旧装置每年开展一次评估。
8.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卸环节安全管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并登录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装货环节)进行确认,形成装货电子记录。
9.统筹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运行,督促企业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热氧化器(RTO 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估,确保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三)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0.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统一部署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行线上线下执法模式,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发现违法线索,线下固定证据,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实现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
11.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2 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结合“五位一体”信息化平台,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率先建设网络安全培训空间。
12.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配合应急部、省应急厅、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建立安全管理交流平台,分享优秀企业安全管理经验。
13.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2 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持续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开展集中轮训。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4.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迭代完善系统功能,按照特别管控(红色)、重点关注(黄色)和一般监管(绿色),常态化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实现部、省、市、县、化工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信息共享。推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条线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实施方案,结合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落实,制定专项工作方案,2022 年 2 月底前完成具体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任务清单,2022 年 11 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镇安委会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责任链条,建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按照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有关部门要把本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等方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