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工信发〔2022〕18号
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
和淘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为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低碳绿色高端化转型,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22〕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好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材料上报。
一、上报排查情况汇总表。请各镇和各园区于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相关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情况的排查,收集齐全企业调查登记表,完成企业现场核查,并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信息入库,分行业填报《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情况调查汇总表》(见附件表格2),并将汇总表(纸质、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同时,将汇总电子表格发至邮箱:gnjmsm@163.com。
二、定期报送淘汰进展情况。各镇、各园区要对排查出的相关企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实施清单化管理,督促企业及时关停淘汰(最晚完成时限为2022年11月30日前),并加强跟踪和协调调度。从8月份起,每月20日前,各镇、各园区将关停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进展情况表(见附件表格3)发至县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邮箱:gnjmsm@163.com。
三、及时上报淘汰完成情况。相关企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完成后,各镇、各园区要及时组织现场核查验收后,县工信局组织现场核查验收,并填报核查验收意见表(见附件表格4),并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前后照片或视频等)一并归档。各镇、各园区须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完成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清单(见附件表格5)连同相关企业的核查验收表一并上报至县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邮箱:gnjmsm@163.com。
各镇、各园区在工作推进中入涉及相关政策和专业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县工信局有关科室联系:
投资与技术改造科:晏燕,13951490300;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再生铅):彭玉兵,13851235171;
企业发展服务科(铁合金、铝熔炼、制革、造纸、铅蓄电池、印染等):汪海军,15961308093.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的通知
2.相关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目录
3.通知附件表格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0日
灌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0日印
18号文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