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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9968828/2022-00015 信息分类: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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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综执发〔2022〕11号 关于举办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相关单位:为深化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城乡联动执法指挥机制,持续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拟于近期开展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

关于举办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业务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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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执202211  

 

 

关于举办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城乡联动执法指挥机制,持续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拟于近期开展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231日至531日(分批次培训)

三、培训地点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培训方法

实操结合理论学习。为不影响各镇执法工作安排,将人员分三批次进行培训:每批次共计11各单位报3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五、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方案指定内容。

六、培训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按培训内容学完课程,不迟到早退按要求出勤,参加培训测试及相关活动,考核综合结果将汇总归档并报送至相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本次培训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提报3名执法队员参加培训,于225日前反馈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请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并安排好参训对象工作,使其按时参加培训。

联络人:张文程  联系电话:13675257156

 箱:532021521@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

  2.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灌南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224

 

 

       

附件1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化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的“灌南模式”,完善“1+4+11”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灌南大综合一体化样本。持续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参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综合行政执法百日大培训”活动,以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提高办案效率,做好传帮带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为着力点,努力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权行使更加高效、规范。

二、培训目标

通过本次培训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达到权限赋予“接得住”,执法队伍建设“稳得住”,执法人员“靠得住”的目标。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连云港市在乡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2114号)文件精神《灌南县赋予镇部分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各镇综合执法局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在辖区集中行使省政府赋予的135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认真落实,持续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主动学习行政法基础知识及司法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落实上级指示,自觉接受行政、监察、司法、群众监督。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入学习执法相关知识,熟悉掌握办案流程、案卷制作、证据收集等专业技能。做到过程、内容全纪录,重大案件审核制度,在重大执法决定做出前进行法制审核,实现事件处置迅速、执法精准高效。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如下,各大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培训项目:

(一)实操部分

1.立案阶段: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或核查,决定是否立案,制作立案审批文书。

2.调查取证阶段:培训调查询问方式方法、注意事项,调查(询问)通知书及笔录制作;现场检查(核查)技能,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相关证据收集、先行保存方式方法,制作先行登记保存等文书,掌握收集证据规则;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注意事项,查封(扣押)措施权合理行使。

3.处罚告知阶段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注意事项,陈述申辩、听证笔录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4.处罚决定阶段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及送达,当场处罚、分期(延期)、不予分期(延期)缴纳罚款注意事项及相关决定书制作。

5.执行阶段行政决定履行催告注意事项,代履行、中止强制执行、恢复强制执行、终结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通知注意事项及相关文书制作。

6.结案阶段:卷宗整改及装订。卷宗封面、目录、结案报告、备考表制作等。

7.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流程。

8.“智慧灌南”综合行政执法模块的运用

9.其他

(二)理论部分

1.《行政处罚法》、《江苏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2.学习《灌南县赋予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清单》。涉及建设、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农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兽药、肥料、饲料、食品安全监督、药品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乳制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艾滋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出版物经营、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幼儿教育、宗教事务、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水利、无照经营等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有关事项

4.其他

四、培训方式

参加培训人员通过驻队学习,形成师徒帮带,局属各大队业务骨干辅导员发挥帮带作用,以实操结合理论的教学方法,增强学员的执法技能,提高依法执法专业能力,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实际办案中。

五、辅导员名单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陈宁冬  大队长助理兼一中队中队长

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庄春义  法规室副主任           

胡凤娟  五中队中队长

社会事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规室副主任

吴述飞  二中队副中队长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王洪军  副大队长兼一中队中队长

    封其伟  副中队长

六、分组名单

第一组:汤沟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陈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二组:百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田楼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堆沟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三组:李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孟兴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新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四组:新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培训时间安排  

现场进行分组安排培训。

八、培训相关规定及要求

1.参训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如需要外出的,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并说明请假的原因,经批准后方可离队。

2.参训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规定,自觉爱护会议室财产和环境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烟头,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会议室内闲逛,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在会议室内吸烟和接打电话,高声喧哗,随意走动或干与培训无关的事,积极维护执法队伍形象。

3.参训人员要珍惜培训机会,妥善处理好家庭的各项事务,静下心来,以一种积极的态度,自觉搞好培训。在理论培训中,参训人员要尊重授课老师,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考问题,踊跃发言,同时利用培训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要自觉服从带队领导的管理,听从指挥。

4.参训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制服,穿黑色皮鞋。未配发制服的着正装,穿黑色皮鞋。 


附件2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单位

批次

姓名

职务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备注

汤沟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张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北陈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百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田楼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堆沟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李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孟兴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新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新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三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批
3.1-3.29






第二批
4.1-4.29






第三批
5.5-5.31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22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