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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158371/2011-00030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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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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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灌南工商〔2011〕47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局、科(室)、大队、协会:
现将《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   通知                                            
 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5月24日印发  
 
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1年,全县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深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称《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的贯彻落实为主线,紧密围绕江苏省工商局“法治型工商”建设和连云港市政府“阳光行政落实深化年”主题活动的具体要求,以着力提升全县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中心,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健全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大力开展执法监督,构建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一、健全组织运行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要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管理权限,制定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听取意见制度、举行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并施行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责任部门: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法制科)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局正式发文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依职权和依申请应予公开的事项,应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及时、准确地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和省局的配套规定,严格实施执法证申领、使用、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已取得执法证人员的监督管理、业务轮训,另一方面要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岗位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进行申领执法证,确保行政执法岗位上的人员具备执法资格和技能。(责任部门:法制科)
二、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行为保障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按照权责一致、权责挂钩的原则,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为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奠定基础。建立和完善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严格规范执法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确保责任追究有章可依,不流于形式。(责任部门:人教科)
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行“阳光行政落实深化年”、“阳光执法”主题活动,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文书使用规范、自由裁量使用规范,重大处罚案件审批规范,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及规范要求履行法定职权,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规范、证据提取规范,从制度上加以约束,从行为上加以规范,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现象,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减少因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同时重点加强对股权纠纷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处理、广告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投诉处理等近年来引发行政争议较多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规范,制定和完善上述纠纷处理的制度,明确处理的程序、时限和方法。(责任部门:法制科、公平交易科、监管科、消保科)
创新行政执法模式积极探索行政指导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多采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促进工商机关执法理念与执法方式向科学监管、依法监管与和谐监管转变。(责任部门:监管科、办公室)
三、健全考评机制,强化依法行政责任保障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纲要》,2011年各科室、大队、协会、分局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省、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快“法治型”工商的建设进程。(责任部门:法制科)
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专项考核。实行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各科室、大队、协会、分局综合工作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中,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在全系统形成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大法治格局。(责任部门:人教科、法制科、监察室)
四、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保障
建立行政处罚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制订并出台对各办案科室、大队、分局行政处罚案卷年度评查制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评查通报应当对被评查单位的办案质量、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进行重点总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报备案,防止和避免错案的发生。(责任部门:法制科)
加强基层工商分局法制监督工作。要在基层工商分局配备、配足、配强法制员,落实法制监督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基层工商分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骨干作用。要加强基层法制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要鼓励、支持、指导基层法制员积极开展基层工商分局法制监督工作,引导基层法制监督工作从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向对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调解等各类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从事前案件核审向事中、事后的执法监督延伸,从行政争议案件发生后采取补救措施向事前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延伸。(责任部门:法制科)
推行“公开审案”制度。推行和完善“公开审案”制度,针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政协、法院等部门到会,公开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组织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依据等进行质证、辩论,增加案件审理透明度,实行行政执法行为对内、对外公开。(责任部门:法制科)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与建议,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不得低于8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法维护好工商机关公正廉明的执法形象。(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五、依法开展行政复议、信访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化解争议保障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作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使用复议软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复议的规范化及其效能。(责任部门:法制科)
探索信访综合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操作标准,防止推诿拖拉,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申请复议、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事项。与法院、信访等单位联合,共同推进构建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
六、着力提升人员素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保障
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实现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化、高效化,各级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效果、人员、时间“五落实”。 (责任部门:人教科)
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制订并出台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对拟任用的干部,在任职前考查其依法行政情况,并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把考查、考试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之一。(责任部门:人教科)
定期组织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实务培训。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5天,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责任部门:人教科、法制科)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商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广泛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主题活动,充分展示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成果,为全面推进“法治型”工商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法制科、办公室)